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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0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降低门槛不等于放宽监管
李 宁

10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提出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对于这一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投资登记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市场给予高度肯定和热烈欢迎,认为有助于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但也有人担忧,认为企业注册成本的降低,会导致一些皮包公司卷土重来。

从根本上说,皮包公司的出现是基于违法犯罪者的主观故意,是图谋以不正当手段谋私利的表现,与相关制度没有必然的联系。治理皮包公司等违法行为,最重要、最管用的是事后监管,而非事前设置门槛。因为即使设置再高的门槛,一些人还是会想办法满足各项条件,一旦政府职能部门在审核的时间点上审核通过,便又我行我素。

相反,只要采取严格的全方位监管措施,即使取消注册资本限制,皮包公司也没有市场。在综合治理皮包公司的政策方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要让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录”,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审批制度改革,是简政放权、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有限政府的重要方向,是新一届政府通过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途径。如果因为担忧皮包公司卷土重来而放弃改革或者推迟改革,只能使一些有创业能力和条件的投资者被关在投资登记制度的门外,使经济发展的创业激情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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