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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0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垃圾短信要“一打到底”
黄 鑫

近来,一些媒体对垃圾短信的源头进行了探究,并披露出背后的利益链条,让垃圾短信再次成为社会热议的焦点。相关运营商也迅速作出回应,表示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坚决堵住管理漏洞,加大垃圾短信治理力度。

近年来,我国开展垃圾短信治理的专项行动并不少,无论是政府监管部门、电信运营商,还是社会公众,都曾对垃圾短信“宣战”,媒体对垃圾短信背后利益链的曝光和剖析也绝非是第一次,但垃圾短信是“人人喊打”又屡“打”不止。只有明确治理主体,理顺维权渠道,强化监管责任,才能对垃圾短信“一打到底”。

首先要明确,掌握短信接收和发送管道的运营商,是治理垃圾短信的责任主体。既要从技术上封堵垃圾短信、消除垃圾短信生存的空间,更要从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还消费者一份可靠、无扰的通信服务。在移动互联网日益普及的背景下,用户使用短信业务的频率面临着进一步降低的可能性,运营商既要科学设计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更要对广泛分布在不同地域业务运营单元加强管控、规范运作。

其次,要建立通畅快捷的维权渠道,以鼓励受垃圾短信骚扰的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虽然用户对垃圾短信深恶痛绝,但是由于时间和精力所限,大部分人往往选择沉默,使得垃圾短信更加肆无忌惮。监管部门、电信运营商及信息服务机构,应该为用户提供更为便利、反应敏捷的举报和处理机制。在法律责任和法律程序设计上,要更加利于保护手机用户权益,以鼓励用户对垃圾短信“说不”,以尽快形成“群众有举报、诉求有依据、处理有回声”的维权渠道。

最后,还要强化监管约束和责任追究。有关部门已出台了一些涉及垃圾短信治理的规定,但出台以后如何由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如何细化责任、明确责任标准,还需要监管部门在实践中建好配套制度。追究行政监管责任,既要追究垃圾短信制造者的责任,也要追究违规运营商的责任。还要对制造垃圾短信的企业行为祭出信用管理、经济惩罚等手段,加大企业发送垃圾短信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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