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指出,要着力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关键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打通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
笔者认为,要打通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必须坚持科技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做到让市场真正成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力量,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基地、转移的主要承接者,也是“产、学、研”结合的重要“通道”。
一个社会的知识存量和增长速率,最终由企业决定和制约。小到一个企业,大到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足够的激励,即没有在经济回报上保证科技创新活动应该得到的最低限度的报偿或好处,就很容易长期出现增长乏力。我国正在实施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质上就是一场破除阻碍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障碍,建立能够极大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体制机制的伟大变革过程。
要打通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还应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提供相应的激励“装置”。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充分鼓励创新、竞争和合作。其次,完善产权激励制度,特别是完善以知识、技术、人力资本等知识型生产要素投资入股的政策,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参与收益分配的途径和形式。第三,实行多层次科技创新成果评价与奖励制度。第四,落实科技创新财税政策,加大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等。第五,建立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鼓励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第六,强化全民科技意识教育,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作者系湖南省农村发展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