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战是一场硬仗,目前到了紧要关头,剩下的未脱贫地区和人口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做好疫情之下的脱贫攻坚工作,必须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更加注重“造血”能力建设,充分运用好产业扶贫手段,从根本上确保实现高质量稳定脱贫。
对确有困难的村集体,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统筹整合各类资产、资源、资金,引导支农、扶贫等各类项目向发展村集体经济领域倾斜,增强“输血”功能,持续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供有力保障。同时,积极引导支持村集体灵活运用土地流转、入股龙头企业、转变土地经营模式等方式,进一步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不断为贫困村增收、贫困户创收,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对有条件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应加大产业直补、产业贷款、专项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当地结合自身资源条件、环境特点,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特色手工业、林下经济、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物流、乡村旅游等增收脱贫项目,支持引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带动贫困群众通过发展产业实现增收脱贫。
对自身无产业发展条件和能力的贫困户,应创新投资收益、产业“代管”工作措施,不断提高自力更生的自我发展能力,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专业合作社参与、贫困户自愿”的原则,引导贫困户以小额信贷、土地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入股专业合作社,由专业合作社与优势企业合作实施扶贫项目,按股份定期领取项目红利。同时,应持续落实好财政兜底、慈善救助等扶贫政策,确保全部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作者单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