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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7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群众“愿意签”医生“愿意干”

近年来,各地虽然都在积极探索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但问题仍然不少,“签而不约”的现象也比较突出:有群众反映,不知道签的家庭医生是谁,也没享受过相关服务,签与不签一个样;有的地方医院舍不得拿出专业医护人员来进行家庭签约服务,导致签约服务质量不高;还有部分地方由于对家庭医生缺乏统一量化的绩效考核指标等原因,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流于形式。

只有群众“愿意签”,医生“愿意干”,家庭医生才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居民福祉。一是提高全科医生的数量和质量、提升服务水平赢得居民家庭普遍信任就成为关键。按意见要求,不是所有的医生都可以成为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现阶段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的全科医生、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而由于各地医疗资源不均衡,有些地区极度缺乏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因而使“签约”受到制约。因此,各地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的团队建设,有计划地安排基层医务人员参加进修培训,不断提高其医疗水平。

二是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家庭医生是否称职,群众的感受最真实。应建立以签约居民为主体,向社会公开的反馈评价体系。这个考核体系应该包括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等核心指标在内,继而与家庭医生的收入、职称晋升挂钩。

(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 郭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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