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就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出台十条具体的要求(以下简称“融十条”),这项工作已经成为近年来政府经济、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目标。从“融十条”的内容中,可以欣喜地看到,决策层对今年以来业界的一些呼声做出了及时的反馈,对解决问题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予以正视。
当前我国的金融体系呈现出整体流动性相对宽裕和结构性短缺并存的尴尬局面,因此今年以来定向降准等一系列措施都是希望通过相应的手段来调整结构。然而,最新的金融统计数据显示,三季度贷款利率仍在上行,来自实体经济的感受仍是融资不易,甚至更难。这一方面是由于经济下行,银行风险偏好低迷,坏账率的回升也增加了信贷的成本;另一方面,在表外融资受限的同时,表内融资梗阻较多,渠道不畅。
在市场化改革的导向下,政策层面不能对银行自身的风险定价做太多干涉,因此“融十条”在重申一些要求的同时,将更多新的关注点落到了畅通融资渠道和解决信息不对称上。可以看到,“融十条”对今年调整融资结构过程中,金融机构意见最大的存贷比指标和合意贷款管理两大问题都做出了相应指示,要求增加存贷比指标弹性,改进合意贷款管理。
同时,“融十条”要求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发挥保单对贷款的增信作用,并且要完善信用体系,提高小微企业信用透明度,使信用好、有前景的企业“钱途”广阔。和以往的政策要求相比,“融十条”的落点到了信贷作业中,供需双方的匹配环节,针对的目标更为具体,操作的要求更为明确。
虽然目前市场上对“融十条”的反响不一,但此次出台的政策触碰到了许多呼吁多时却悬而未决的关键问题,为未来进一步深度改革做了铺垫,意义重大。更值得注意的是,新政策所针对的许多问题、提出的许多要求,都是源自今年以来市场上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新呼声,决策层反应的时间、反馈的速度都前所未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深度推进的当下,市场和决策层的距离已被进一步拉近。对市场的反应更为敏感,对问题的处理时间更为短暂,对所需解决环节的要求更为明确,是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政府应该有的新状态。
可以预见,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会诊仍将继续,新的问题仍将在未来涌现。当前的关键是,政策的具体执行部门如何将决策层的要求尽快有效落实,将好戏唱好。
(《农村金融时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