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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1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短命建筑”就是浪费

4年前为迎一个重要运动会,耗资8亿元打造当地城区最大的广场;4年后,因地铁施工,广场被拆了一半——南方某市一广场成了“短命建筑”,有市民直斥太浪费。对此,当地政府回应,“不仅没有造成浪费,还省了钱,加快了地铁建设。”

【微评】 新建广场如此“短命”,看来实在是有些可惜。但当地政府竟认为此举无可指摘,似乎时隔不久就“拆旧建新”还对城市发展有功,此类言论更加令人难以接受。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投入不小、耗时不短,也寄托着广大市民对提升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的向往,如果朝令夕改,动不动就简单推倒重来,无疑会造成公共资源的大量浪费。城市建设亟须纳入法冶轨道,切实维护规划的刚性,还须建立起严格的终身追责制,对盲目更改规划造成“短命建筑”的责任人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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