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8月12日《经济日报》生态版刊登的《涝时蓄得天上水 旱时浇上万亩田》一文,笔者不禁为河北省东光县充分利用废旧坑塘,建设地表生态水系工程,促进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源合理利用的做法叫好。
坑塘是我国农村常见的人工或天然设施,可以蓄积雨水、养殖鱼虾、灌溉农田,还可在消防等方面发挥作用,是乡村生态小景,更是可以产生经济效益的“聚宝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坑塘被人为污染,不仅失去原有的功能,而且成为乡村的卫生死角和环境污染源,着实令人痛心。
治理乡村“臭坑塘”,是建设生态乡村不可或缺的一项基础性惠民工程。各地应切实采取针对性强的有力措施,恢复坑塘蓄水、灌溉、水产养殖等方面的功能。同时,应建立保护坑塘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防止治理后的坑塘被再度污染。此外,还要通过引导和教育,增强村民的保护意识,让乡村坑塘永葆生机。
(天津市宝坻区 王宗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