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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8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遏制“弃房断供”失信行为

近期,随着各地放宽对房屋限购的控制,房价下跌,部分地方出现“弃房断供”的现象。从案例来看,购房者大多是炒房投机者。当房价抵不上按揭贷款的本息,这些投机分子就会选择“弃房断供”,把风险转移给开发商和银行。

市场经济一个最基本的规则就是交易自愿,后果自负。业主应理性对待楼市沉浮,恪守契约精神、诚信原则。“弃房断供”是一种违背诚信的行为,它严重打乱了银行秩序。银行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断供者使银行的经营行为不能正常进行,也影响了很多需要购买首套房或改善性购房的刚需者的贷款诉求。遏制“弃房断供”失信行为,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对于遏制“弃房断供”失信行为,笔者建议,一是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体系,通过诚信制度的建设,形成全覆盖的社会征信系统,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诚信发布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从制度上有效遏制弃房断供行为,为楼市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是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相关措施,建立干预机制,及时处置“弃房断供”现象,对于一些恶意“弃房断供”行为,应依法予以打击,维护楼市健康和社会稳定。

三是银行方面要严格区分家庭首套房购置与多套房投机,支持刚需人群购买自住型中小户型住房,严厉打击“倒房”投机分子。

(华北科技学院 刘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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