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我有幸亲历了它产生的全过程。回忆起来,深感《决定》来之不易及意义之重大。
《决定》产生的历史背景
《决定》之产生,正逢其时。当时的形势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心的农村改革,正如火如荼全面展开。“农村包围城市”,城市怎么办?二是城市企业扩大自主权的试点工作已见到明显成效,如何推开与深入下去,亟待中央给以正确指引与大力支持。三是思想理论界对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之争日趋激烈,这个问题不解决,不把认识统一到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这个大前提上,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就无法贯彻,改革开放就无法打开局面。当时全党全国人民对此都翘首以待。为此,在邓小平、陈云等老同志的敦促与指导下,1984年春成立了起草小组。起草小组经过半年多的广泛调查与反复研究,克服了许多困难,八易其稿,终于在十二届三中全会上顺利通过了这个《决定》。
《决定》一公布,国内外好评如潮,评价很高,极大地振奋了全党全国人民的积极性与信心。邓小平在会后第二天高兴地说:“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过去我们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没有前几年的实践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写出来,也很不容易通过,会被看作‘异端’,我们用自己的实践回答了新情况下出现的一些新问题。”
《决定》的七大突破
《决定》有以下七项非常重要的历史性突破:
一是在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属性上,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上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老框框,明确肯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强调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只有充分发展商品经济,才能把经济真正搞活,促使各个企业提高效率,灵活经营,灵敏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而这是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所不能做到的。
二是在所有制结构上,突破了过去“一大二公”、公有制程度越高越好的传统观念,明确肯定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要坚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要为集体、个体经济的发展扫除障碍,创造条件,并给予法律保护。
三是在经济调节机制上,突破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和以指令性计划为主、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做法,明确指出:国民经济计划就总体来说只能是粗线条的和有弹性的,只能通过计划的综合平衡和经济手段的调节,做到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放活,保证重大比例关系比较适当;要有步骤地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适当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
四是在国家和企业的关系上,突破了把全民所有同国家机构直接经营企业混为一谈的传统观念和政府对企业实行集中统一、包揽一切的做法,明确指出,要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的原则进行改革,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直接经营管理企业;明确指出:“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
五是在企业领导体制上,明确规定企业要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企业中的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厂长行使统一指挥生产经营活动的职权。
六是在经济利益分配上,突破了“社会主义就是要平均”、“把共同富裕理解为完全平均和同步富裕”的传统观念和忽视企业、劳动者个人利益的做法,明确指出要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依靠勤奋劳动先富起来,带动越来越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富裕;强调在企业内部,要实行工资奖金同经济利益挂钩,扩大工资差距,拉开档次,以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七是在经济结构和地区布局上,突破了以纵向联系为主、条块分割、互相封锁的旧的格局,明确要求,地区之间、行业之间都打破封锁,打开门户,按照扬长避短、形式多样、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大力促进横向经济联系,“逐步形成以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为依托的,不同规模的,开放式、网络型的经济区”。
《决定》的颁布,开创了我国以城市改革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时期,国企改革、计划体制改革、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对外开放等都大大加快了步伐。
参加起草工作的体会
29年过去,神州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今天重读这个《决定》,可能有人会觉得它已经没有什么“新意”了。其实,它的基本观点,冲破了长期禁锢着我们头脑的传统经济思想的牢笼,使亿万人民群众蕴藏的巨大积极性和创造力得以释放,对推动我国的改革开放大业起了历史性的作用。这是应该载入史册的。可以说,没有这个《决定》,就不会有今天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综合国力大大增强的大好形势。诚然,由于历史的局限,《决定》也有一些不足或不妥之处。随着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提高,《决定》的基本观点已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其不足不妥之处也已得到了补充或修正。这是符合认识的客观规律的。
《决定》是全党全国人民思想大解放的产物,起草《决定》的过程也是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通过参加《决定》的起草工作,结合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发展变化,我深深体会到,千重要万重要,思想解放不停顿、改革开放不停步最重要。只要我们坚持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不动摇不懈怠,实现“中国梦”,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就指日可待了。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世界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原国家物资部政策研究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