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0月20日,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分析了我国的经济和政治形势,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一致认为:必须按照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按照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要求,进一步贯彻执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以利于更好地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确认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改革的基本任务是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这次会议标志着改革开始由农村走向城市和整个经济领域,由此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第二阶段,即改革的展开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