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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4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垃圾分类要有硬制度

北京作为全国第一批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城市,实施垃圾分类已有17年,但实施效果并不明显,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硬性制度约束。

目前,我国垃圾分类法律法规政策不完备。虽然国家颁布了多部涉及垃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但大部分偏重于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等内容,缺乏垃圾分类回收等具体的责任和义务等明文规定,无法约束强制居民、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开展此项工作。同时,垃圾分类工作缺少末端环节的管理手段和方法,缺乏具体指导分类的标准。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每天产出的生活垃圾数量巨大,只有对垃圾分类作出“硬”约束,加上不断的宣传教育,才能让这日益增多的垃圾真正变废为宝。

一是适时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政策。例如对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相关企业,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对不按要求分类的单位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二是建立针对居民的垃圾分类奖励机制。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一定数额积分奖励,积分可兑换一定数量的实物。开展垃圾分类收集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指导监督公众分类投放。

除了采用经济手段以外,还需要创新发展,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垃圾分类效率水平。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推广“互联网+”等回收模式,促进垃圾收运系统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的结合。鼓励地方政府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环保公益机构等合作,建立针对居民的垃圾分类奖励机制。

(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 高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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