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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6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绩承诺未达标频发
本报记者 温济聪

近期部分上市公司未能兑现并购重组业绩承诺事件频发。截至6月15日下午收盘,今年以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合计发布了超1020条业绩承诺补偿的相关公告,不少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后出现收购公司业绩不达标的现象。

举例来看,东方精工收购的两家公司(百胜动力股份和意大利佛斯伯股份)业绩在2015年皆未达标。具体来说,百胜动力承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经审计的累计实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6900万元,其中2015年不低于5000万元、2016年不低于5500万元、2017年不低于6400万元。而实际上,百胜动力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数为4136.85万元,与交易对方承诺数5000万元相比,未达到业绩承诺要求。

此外,根据买卖协议约定,交易对方承诺佛斯伯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经调整的净利润分别为700万欧元、750万欧元、750万欧元。而由于佛斯伯2015年度的经调整后净利润实现数为583.98万欧元,与重大资产重组时交易对方对意大利佛斯伯承诺数750万欧元比,完成率仅为77.86%。东方精工认为交易对方未兑现2015年度的业绩承诺。

针对部分上市公司未能兑现并购重组业绩承诺,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曾表示,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过程中,有关方面所作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受多种因素影响。证监会将依法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在业绩承诺作出及履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管。

在信达证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刘景德看来,导致部分上市公司未能兑现并购重组业绩承诺频发的原因较多,例如由于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经营压力加大、所属行业和公司面临经营环境有所恶化等。值得关注的是,不少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时,对其带来的负面冲击和效应预估不足,对并购重组带来的正面效应和影响,则预估偏高、过于乐观。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绩不能兑现,一方面,会造成公司股价下跌,投资者成为风险最终买单者;另一方面,也会激化股东之间的矛盾,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刘景德建议,监管层应不断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绩承诺的信息披露监管,治理业绩承诺乱象,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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