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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6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启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多方协同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本报记者 姚 进

进入夏季,伴随气温升高的还有民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如何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升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信任?日前,浙江宁波启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有望给“舌尖上的安全”带来更多保障。

所谓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就是以被保险人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消费者或其他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在宁波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启动仪式上表示,通过政府指导、财政出资的方式推动食品安全责任险落地实施,对全国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其经验和做法值得推广。

这样的想法也得到了食品监管部门的认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综合司副司长范华认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后,消费者能够及时借助保险理赔解决食品安全责任纠纷、保护合法权益;对于生产经营者而言,能够帮助其提高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转移风险、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而对于政府,则能优化监管方式,弥补因力量不足形成的监管漏洞,也有助于解决政府赔不了、赔不起的问题。

今年年初,保监会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地方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食品安全法》中,也明确提出了“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内容,为试点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最近,众安保险为美团外卖的所有在线商家提供食品安全保险,这是保险业同互联网食品领域结合的一次创新尝试。”刘峰说,经过几年来的不断发展,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经历了从无到有。2014年我国食品安全责任险签单数量约1.5万,保费收入约3200万元,提供了超过400亿元的风险保障。

据了解,目前,包括浙江在内,全国已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40多个市、县开展了规模不一、形式不同的试点工作,投保单位总数超过1.6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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