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江西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抓住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宝贵契机,坚持改革创新,勇于探索实践,努力走出一条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新路子,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更大贡献。
牢牢把握历史机遇
江西是美丽的绿色家园,森林覆盖率达到63.1%,境内河流水质优良,名山大湖久负盛誉。行走在江西的大地上,处处可见秀丽的山峦、清澈的河流,古朴的乡村,犹如走进了一幅美丽的山水画卷。可以说,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江西最大的优势、最亮的品牌、最好的财富。
长期以来,江西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接力探索实践,从山江湖工程到“生态立省”战略,再到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不仅实现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态优势也不断延续、巩固和提升。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推进,资源、能源和环境压力也在不断增大。国家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启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江西推进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江西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战略定位是建成中部地区绿色崛起先行区、大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科学开发典范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区,并在产业政策、财税金融、科技支撑、开放合作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支持政策,这有利于提升在全国发展格局中的地位,有利于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有利于巩固长江中下游生态安全屏障,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江西要切实抓住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宝贵历史机遇,牢固树立“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资源作为最宝贵的资源,把生态优势作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不断抢占发展升级的制高点,不断打赢绿色崛起的决胜仗,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走出一条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之路。
切实强化责任担当
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不仅仅是一块金字招牌,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这份责任来自国家赋予的重大使命。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五位一体”总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分别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将江西首批纳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全省上下要加强探索实践,积极先行先试,努力形成可供复制和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江西模式”,真正承担起“先行军”的历史使命。
这份责任还来自江西在全国生态格局中的重要地位。作为我国南方丘陵山地生态屏障、长江中下游和珠江流域水生态安全重要保障区,江西必须站在国家战略高度,保护好青山绿水,为维护国家整体生态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这份责任更来自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在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程中,江西一定要把生态建设放在更加重要位置,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绿色家园,让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秀美的幸福生活。
大力弘扬实干精神
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是一项开创性的生态工程,需要以改革创新的魄力和勇气开拓进取。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围绕建立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立足江西实际,抓住关键环节,着力在模式探索、制度创新、先行先试等方面下功夫,努力形成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和长效机制。对于试点地方,要给足条件、给足政策,只要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的,都允许试、允许改。
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是一项基础性的发展工程,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坚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十六字思路不动摇,把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与加快转型升级结合起来,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积极倡导绿色政绩观、绿色生产观、绿色消费观,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建设旅游强省,着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深入推进绿色生态工程,努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取得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经验、新成效。
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是一项战略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要加强整体设计,建立健全分工机制、推进机制、协调机制、通报机制,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各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建设生态文明的强大合力。要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执行,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只要始终保持定力,坚持不懈地抓,持之以恒地干,就一定能够交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