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取得了长足发展。2013年,我国旅游业总收入接近3万亿元,相当于当年GDP的5.17%,旅游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然而,我国大众旅游市场的能量并未全面释放,国内旅游发展空间受限,适应旅游者需求的新业态生长缓慢,急需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解决旅游业的外部限制,让市场在旅游业发展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在这个大背景下,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总体政策措施。改革的重点就是为旅游业发展外部松绑,消除限制,为旅游业提供一个更健康的市场发展环境,进而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去扩展旅游发展空间。
首先,释放土地方面的限制,为旅游新业态和乡村旅游的升级换代提供发展空间。有的旅游新业态发展项目往往受到大型房地产的挤压,变成旅游地产的附属产品,其中土地问题是关键。《意见》提出用地政策的调整,将为旅游新业态的发展提供发展空间,包括海岛旅游、海岸旅游等更加符合旅游者需求的产品能够更快更好地发展。以乡村旅游为例,我国乡村游已经发展了近20年,但是至今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其中重要的限制就是乡村旅游缺乏土地制度的支撑。《意见》提出“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必将为乡村旅游的升级换代奠定基础。
其次,金融支持将为小微企业提供生长发育的土壤。旅游业中的很多新型业态在其发展初期都需要风险基金的支持。如近年已经发展起来的网络旅游企业,这种新业态在发展初期非常脆弱,《意见》提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的支持,将为中小企业,特别是新型网络企业、文化创意产业、新旅游业态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再次,旅游基础设施的改进,特别是城乡集散中心、自驾车营地等建设,将为散客旅游、自驾车旅游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在旅游消费中,越来越多的旅游者希望选择自主自由的旅游方式,但是由于城乡基础设施较差,自助旅游受到限制,导致很多旅游者宁可花更多的费用到国外自助旅游。《意见》特别提出,要为这些旅游需求提供更好的释放空间。加上休假方式的调整、旅游环境的改善、诚信程度的提高等,都将极大地改进旅游者的出行方式和旅游方式,为更加符合旅游需求的各种业态奠定发展基础。
我国旅游业改革开放以来几十年取得的成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现在要进一步释放旅游需求,扩展旅游业发展空间,就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该市场解决的还给市场,激发旅游市场发展的活力和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