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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6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百里卖秸秆 是佳话更是警醒
王 玲

有媒体报道,中原某城市,一位年近七旬老人在父亲节当日吃力地拉着板车售卖小麦秸秆。一位好心农民工见状联想到自己父亲,掏出50元买下秸秆,让老人赶快回家。

这确实是令人既感动又心酸的一幕:一个并不富裕的农民工,主动帮助一位“卖秸秆老人”,虽然只有50元钱,却传递出极大的正能量。不过,在感动的同时,笔者认为,虽然“卖秸秆老人”的新闻只是个案,但也一定程度反映了目前农村贫困人口的养老窘境。可以设想,如果老人的生活能够得到基本保障,怎会在这么大年纪还要外出艰辛谋生?

据报道,针对“卖秸秆老人”的贫困状况,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已表示,将联系民政部门给予照顾。政府出面救助令人感到欣慰,但要想让更多的“卖秸秆老人”生活得到扶助,需要通过完善制度给予保障。一方面,我国关于老年人的立法还不够完善,除一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外,对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医疗保障、社会福利等都还缺乏配套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农村社保覆盖面还不够大、农村应保未保和供养水平低的问题依然存在。

未来数年,我国农村养老特别是“空巢”、独居、经济特别困难老人的养老问题会更加凸显。要解决这一难题,需要充分发挥乡村邻里互帮互助、社会组织公益服务的作用,但更重要的还是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兜底工作,只有加大投入、健全制度,才能让老年人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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