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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6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统计造假也是腐败犯罪
顾 阳

国家统计局近日曝光了一例工业企业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情况,有关统计造假的话题再次受到社会关注。

统计是社会的“温度计”,真实是统计的生命。数据失真会导致决策失误,进而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曾指出,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惩治、预防统计上的弄虚作假是统计系统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

尽管统计造假性质恶劣、后果严重,但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这种现象仍然存在。个别领导干部为了追求所谓政绩,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统计调查对象篡改统计资料;有的统计对象为了骗取荣誉、利益编造虚假数据,或者迫于地方领导压力参与弄虚作假;有些统计人员职业道德感不强,明知数据有水分而不切实履行核实职责。

统计造假之所以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因为统计造假的违法成本不够高、惩治力度不够大,似乎在数字上动动手脚并无大碍,不像收礼受贿那么严重。有调查显示,《统计法》实施26年来,受到处罚的最高级别只是县处级。另一方面,统计体制的缺陷,导致统计行为本身缺乏独立性。目前,各级统计部门是同级政府的一个直属机构,无论是工作经费还是人事情况均由同级政府管理。在这样的管理体制下,统计部门显然不能真正超脱于当地政府之外,特别是在一些地方政府追逐政绩的冲动下,统计部门极容易陷于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

笔者认为,要真正解决统计造假问题,除了要加大对统计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还需要尽快改革和完善现行的统计体制。比如,为增强统计工作的独立性,可对统计部门实行垂直管理,或直接从行政部门中剥离出来,同时积极培育第三方统计力量。从根本上讲,需要切实改变对“数据政绩”的盲目崇拜,建立起更加科学的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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