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关键在“活”
最近,江苏扬州发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有机更新总体方案》及八项专题行动方案,提出对于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加强活化利用,推动示范项目建设,激发历史建筑的新活力。“活化利用”的提法,引发了人们对于“历史建筑应该怎么保护”的讨论。
历史建筑是城市文化的根脉。每座历史建筑的背后都承载着一段鲜活的故事,铺陈着人事代谢、薪火相传的浩荡信息。从经济层面看,保护与利用好历史建筑,对扩大对外交流、发展文化旅游、打造城市品牌等都具有促进作用。
过去,在城市化浪潮初起阶段,有的地方在城市更新过程中,疏于对历史建筑的保护,过度开发、大拆大建,不少历史建筑、文化遗产、古树名木等因此残破凋敝。有鉴于此,这些年来,各地在推进城市更新的实践中,均强化“保护”的理念,通过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肃的问责,切实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那种肆意破坏历史古迹的情况得到有效杜绝。
与此同时,在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中,有的城市走向了另一面,一刀切地实行“冻结式保护”,许多历史建筑大门紧锁、长期封闭,人为割裂了与城市烟火、现代生活的联系。
历史建筑是历史的,也是现代的。扬州提出,对于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加强活化利用,为历史建筑保护提供了不同的路径。就历史建筑等文化遗产而言,保护和利用本质上并不冲突。活化利用,并非要回到过去大拆大建的老路,而是要通过对历史建筑的改造,使其更好地融入城市功能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让历史建筑活起来,让历史建筑保护的成果更好惠及普通市民。
从国际经验看,可持续发展能力如今已经成为衡量文化遗产保护成效的重要标准。对于城市历史建筑,最好的保护不是“养在深闺人未识”,而是要使其成为人们的日常所需。比如,根据历史建筑的特点,用作纪念馆、展览馆,文化创意产业、文化研究场所等,以此实现历史建筑的永续利用和活态传承。
对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绝不能降低保护的门槛。任何开发利用,都必须建立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并且基于科学的标准和严格的评估,确保在承受能力范围内合理开发利用,绝不是想怎么搞就怎么搞。特别是,要坚守历史建筑的公共属性,对伸向历史建筑的不安分之手保持警觉,防止过度商业开发弱化历史功能,造成不可修复的物理损害。唯有如此,历史建筑才能在城市烟火的浸润中焕发出新的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