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医保奠定法治基石
根据国家医保局的统计,2020年全国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已达13.6亿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面对医疗保障这个最大的民生工程,虽然经过多年实践,我国在该领域已逐渐酝酿出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但尚无专门的行政法规,以解决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因此,《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正式开启了医保基金管理法治之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表示,作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专门的行政法规,为有效实施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供了基本依据,是我国医保基金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的重要标志。
2018年以来,我国持续开展大规模反医保欺诈行动。2019年全国各级医保部门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81.5万家,查处违法违规违约医药机构26.4万家,处理违法违规参保人员3.31万人,追回资金115.56亿元。对此,郑功成表示,反医保欺诈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仅靠突击性行动不能从根本上治理医保欺诈顽疾,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条例》正是在医保基金监管形势严峻的条件下,对近年来反医保欺诈实践经验的制度化,是深化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
郑功成认为,《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改变了医保基金监管无法可依的被动局面,也为整个医保制度步入法治化轨道奠定了基石。“《条例》界定了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的直接目的是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从而明确了医保基金使用监管肩负着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的双重任务。”郑功成说。
《条例》的制定只是我国医保制度法治化的第一步。郑功成表示,要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还需要牢固树立责任主体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法治意识,让守法合规成为医保领域各参与主体的自觉行动。只有坚决打击医保欺诈行为,让守法合规者获益,让违法违规者付出相应的代价,才能发挥法治的威慑力,引导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与公众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