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乡村振兴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6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十堰市郧阳区
走金融扶贫阳光道

截至目前,湖北十堰市郧阳区3.04万户贫困户办理了小额扶贫信贷,总金额达6.65亿元,到期还款率100%,与此同时,全区贫困发生率由35.52%降至8.1%,金融扶贫走出了一条阳光大道。这条路是怎么走出来的?

湖北十堰市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郧阳区委书记孙道军说,十堰市郧阳区把扶贫小额信贷作为打破农村金融坚冰的“利斧”和撬动脱贫攻坚的“杠杆”,推行“政、银、保”三方合作,明确贷款对象、用途、期限、利率等关键要素,落实风险补偿金制度和“两免一贴”政策,推进小额扶贫信贷工作向纵深开展。

孙道军介绍,郧阳区把扶贫小额信贷户均贷款额度扩大到5万元,解决贫困户想发展、大发展的困难;建立村级金融扶贫工作站,成立区金融扶贫小额信贷会签中心,创新信贷模式,开辟绿色通道,破解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主办银行“不愿贷、不好贷、不能贷、不敢贷”的难题。

贫困户贷款,最担心手续繁琐。郧阳区简化优化贷款工作流程,进一步落实“五步工作法”,打通金融下乡“最后一公里”:贷款由村金融扶贫工作站受理申请、村金融扶贫工作站收集资料、主办银行入户调查、区会签中心对贷款资料进行集中会签、发放贷款。

围绕香菇、袜业两大产业,郧阳金融部门大力进行产品创新,推出了“大户贷款+带动贫困户”和“袜业企业小微贷+带动贫困户”两大金融产品,对香菇种植大户按照每户50万元以内发放贷款,共发放6302.7万元。同时,将国家小微企业信贷扶持政策与金融扶贫政策结合起来,按照每户500万元授信额度,对参与扶贫的袜业企业予以支持。

在资金管理上,郧阳区采取“户贷户用、户还社管”方式,引导扶贫资金投入到“户有万元以上脱贫产业项目”中。这种方式,核心是贫困户贷款、贫困户用、贫困户还,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归贫困户,监督权在村级合作社、村委会,保证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有效使用。

近年来,郧阳区还认真落实《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帮助企业重组上市,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孙道军介绍,具体做法包括:建立“工作站”,支持企业并购重组、挂牌上市。在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扶贫办指导下,当地依托资本市场服务脱贫攻坚金融工作站和长江证券“一司一县”结对帮扶工作站,全程为企业提供挂牌上市辅导、企业管理培训、风险控制等服务,辅导企业分类挂牌115家;成立产业基金,以股权投资促企业发展。当地首期投入3亿元作为引导基金,与长江证券、清控汇金、湖北高投公司等合作,设立了郧阳扶贫产业投资基金等3只基金;设立扶贫公益股,用股权收益助力贫困户脱贫。郧阳建立扶贫产业投资基金,购买拟在A股主板上市的一家公司1%的原始股权作为扶贫公益股,由出资人共同签订基金收益和处置相关协议。扶贫公益股的收益全部用于脱贫产业发展、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保险扶贫、教育扶贫等;实行星级奖励,引导企业带动贫困户增收。根据企业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和产业基地的质效,给予相应奖励和扶持;拓展资金统筹渠道,利用债券、税收资金进行专项扶贫。每年从区内挂牌上市企业新增税收地方可用部分资金拿出30%,用于兑现发展产业奖补和通信网络建设,2019年可新增1500多万元用于专项扶贫。

此外,郧阳区还在保险机构支持下,创新保险产品,筑牢脱贫底线。在落实政银保风险补偿金7000万元的基础上,郧阳区与人保财险公司合作,签订了全国第一张2亿元扶贫小额信贷综合性大保单,综合保障功能达到90%以上。并统筹3000万元资金,为每个贫困对象购买200元的医疗保险。新政策实施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患者费用核销比例提高到90%。 文/兰善清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