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在全国两会期间,打假话题引起代表委员的广泛关注。
“消费者难以识别假货,品牌权利人是鉴定假冒品牌的唯一合法主体,现实中执法机关常因为信息不对称、各方协同不够默契,使得打击制假售假落空。”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劳动南路派出所民警郝世玲说。
“中小企业为打击侵权付出了巨大成本,对仿冒团伙的惩处往往只是‘罚酒三杯’,判罚金额相比他们的收益少得可怜。”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盘州市淤泥乡岩博联村党委书记余留芬呼吁全社会协同治理,执法、司法部门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对于假货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惩治力度,让制假售假者倾家荡产,无法再犯。
“在严格依照法律审理案件、加大打假力度的同时,要加大对电子证据的采信力度。”全国政协委员、天津晟航通广科贸有限公司经理孙昌隆建议,推广现有互联网防假货技术,如假货甄别模型、语义识别算法等打假“黑科技”,对疑似假货或侵权链接、售假人员及团伙加以识别,才能起到良好打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