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则有关教育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并牵动了公众神经。
一个涉及上学。12月4日,深圳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官网发布《有关学位申请补充要求的告示》,对入学申请者的房产面积提出要求。
一个涉及加分。在11月份刚结束的浙江高考英语科目考试中,当地教育部门决定对难度较大的部分作难度系数调整,实施加权赋分。有学生在客观题失分10多分甚至20多分后,依然得到了150分的满分。
公众认为,这两件事都触碰到了教育公平的底线和红线。
教育政策能否公平公正,不仅关系着下一代,关系着代际传承,更关系着社会阶层的流动,关系着国家社会未来的稳定发展。政策制定者应慎为、善为。可是,一些管理部门和相关组织,要么为了自己操作方便,要么为了留下操作空间,人为制造教育不公平、不公正。
受教育的权利,如同享受阳光、呼吸空气一样,不能被外在因素干扰,这应该成为社会共识。那些所谓“创新”“公平”的做法,无论在逻辑上多么严谨,倘若脱离了教育公平的初心,将会“谬以千里”。
所幸的是,12月4日当晚,深圳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再次发布告示称,根据罗湖区教育局意见,学校决定取消《有关学位申请补充要求的告示》。而同一天,浙江省委召开常委会听取调查组汇报并专题研究认为,此次高考英语科目加权赋分决策依据不充分、决策严重错误,导致结果不公正、不合理。省政府决定取消这次考试的加权赋分,恢复原始得分。
看到有关纠错的表态,人们纷纷叫好,这也表明教育公平是民心所向,让一切人为干扰教育公平的操作“走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