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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2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特色小镇忌“穿新鞋走老路”
闻一言

为规范推进各地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把控地方债务化风险,严控房地产化倾向。

建设特色小镇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然而在实践中,少数地方“寅吃卯粮”,大量举债搞基础设施建设,有的地方沿用城市化建设中的经验,跑马圈地,以土地招商之策来化解融资难,导致一些开发商大搞土地开发和房地产投资。所以说,此次相关部门提出把控地方债务化风险,严控房地产化倾向有很强的针对性,十分必要。

特色小镇建设是聚集特色产业,融合文化、旅游、社区等功能的创新、创业的发展事业,各地要因地制宜,突破传统发展思路与惯性。

一方面,要准确把握特色小镇建设的真正内涵,用特色小镇的特色产业发展,来带动周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城市文明迅速向农村扩展,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另一方面,必须遵循城镇化发展的规律。坚持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之路,在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的布局上,完善城镇功能、优化城镇环境、提升城镇品质,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实现产业发展、空间布局、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势互补与融合。

总之,建设特色小镇要有新思路、新观念、新方法,特别要对地方债务化风险、房地产化倾向保持高度警惕,千万不能“穿新鞋走老路”,导致最终非但没有给当地带来产业发展效应,反而让地方政府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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