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券商行业创新发展的外部环境愈发有利,各类业务和产品创新逐步走向深入,全行业正在迎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在经济新常态下,在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背景下,券商可在以下几方面发挥作用。
一是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更好地发展普惠金融。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如火如荼,正在改写证券行业的版图与格局。券商需要进一步强化互联网思维和意识,积极主动拥抱互联网,用互联网的逻辑思考问题;需要认真梳理分析在客户资源、业务资源、区域资源、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比较优势,研究探索差异化、特色化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之路,尽快打造竞争优势。
二是大力开展私募市场业务,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截至目前,在交易所上市和新三板市场挂牌的企业仅4000多家,其余绝大多数为非上市公司,这些企业是当前金融服务的薄弱领域。券商可以充分利用新三板、区域股权市场、券商柜台市场、中小企业私募债、股票质押回购、约定购回、资产支持证券、直投等多种业务或金融工具,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创新性的融资服务和财富管理服务;加强与私募基金的对接,引导它们更多地投资于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
三是大力推动资产证券化,提高我国资产证券化率。截至2014年底,我国资产证券化率仅50%左右,而英美等成熟市场资产证券化率一般超过100%,我国资产证券化空间巨大。第一块是金融资产证券化。资本市场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表明,利率市场化阶段也是储蓄大规模证券化的时期。第二块是企业资产证券化。第三块是不动产证券化,包括高速公路、港口、桥梁等优质资产。
四是积极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为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企业的经济活动由于受宏观经济、国家政策、产业环境、市场供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因此对风险管理有着巨大需求。金融衍生品作为高度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手段和风险管理工具,是进行风险管理、价格发现的主要金融工具。随着我国利率的逐步市场化和跨境金融、贸易的日益频繁,客户尤其是跨国企业面临着利率、信用、外汇、大宗商品等多种风险,迫切需要金融机构提供适当的避险工具和风险解决方案。
五是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跨境投融资服务。在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尤其是沪港通打开国内资本市场与国际资本市场互联互通的大门之后,提高跨境金融服务能力既是券商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使命所在,也是券商打造现代投资银行的迫切要求。券商应对根据我国经济对外开放和企业“走出去”战略的需求,在全球主要金融中心和经济中心设立经营机构,进一步完善国际业务布局,开展境外业务,客户范围覆盖主要国家和地区,为中国企业和居民投资全球市场提供服务,为全球投资者投资中国提供服务。在中国经济对外开放过程中,支持中国企业全球布局、并购重组、跨境发展,积极引进海外资金、机构、人才,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影响力。
六是以大宗商品、货币为核心的FICC(固定收益、货币与商品期货)业务。从服务实体经济来看,FICC业务可以使券商成为资本市场的组织者、产品设计者、流动性的提供者、交易的参与者和对手及风险的管理者,有助于扩大直接融资比例,满足实体经济发展需求;在产品范围上,FICC多样化的业务模式可以为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流动性和风险管理功能,满足客户在利率、汇率、商品市场的多样化投融资需求;还可以提升商品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增强券商在全球商品市场的定价权和话语权,捕捉全球市场的风险套利机会。
(作者系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