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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4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社保基金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实现共赢
本报记者 江 帆 温济聪

近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适当扩大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放开社保基金投资地方政府债券的限制,并将其投资债券的比例提高到20%,可以说是此次社保基金投资范围扩容的重要看点之一。

每年二季度一般都是地方政府债务到期的高峰时期,在目前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如何有效缓释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压力是一个重要问题,而此次放宽社保基金的投资领域和比例,则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渠道。

“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基金资产总额达到15289.60亿元。若按照最高比例20%进行估算,目前社保基金最多可以拿出3000亿元左右来购买企业债和地方政府债。”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说。

“与普通企业债相比,地方政府债的信用评级要更高,且地方债券逐步纳入正轨,社保基金投资地方债是合情合理的。”中央财经大学应用金融系主任韩复龄表示,诸如保障房、公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如今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社保基金参与其中,也是稳定经济增长的大势所趋。

除了投资地方债外,对于此次社保基金被允许将投资范围扩至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参与力度。杨涛分析认为,拓展社保基金投资领域,能推进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效应;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债、保障房、基础设施建设等,恰恰有一定的资金缺口,也能扩展这些领域的资金来源。

韩复龄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还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部署盘活和统筹使用存量财政资金,并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等措施的同时,提出扩大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将对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兜底”和协同共享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专家认为,通过拓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可以分散风险、稳定和提高投资收益,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同时,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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