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资本化应实现3个目标。
第一,国有企业进行整体公司改制,国家从拥有企业转向拥有股权,再到拥有资本,并委托专业投资运营机构运作,这样就隔离了政府和企业的直接产权关系。企业的股东可以从体制上为政企分开、保障企业的独立地位奠定基础,这将释放企业的活力。
第二,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之后,国有投资机构的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是分离的,这就解脱了国有资产和特定国有企业的捆绑关系,企业自主决策做大做强,国有资本追求投资收益有进有退,这就构成了相互关联但不受约束的两个自由度,流动性将有效保障国有资本效率的提升,这是对国有资本的解放。
第三,政府管资本,可以居于超脱地位,正确处理和市场的关系,因此资本化对政府也是一次解放。资本化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将从根本上理顺长期困扰政府、市场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国有资本的预期效能主要通过市场而不是行政力量来实现,这使得国有资本具有亲市场性,从而保障我国在保持较大份额国有资本的情况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改革国有资产形式,管资本不管企业是当前形势下对生产力的一次再解放。
基于我国的特点,国有资本有两大功能,一是政策性功能,就是作为政府实现特殊公共目标的资源,二是收益性功能,要获取财物回报,用于民生和公共服务,这两者之间的比例构成应该与时俱进地调整。
国有资本应当弱化政策性功能,国有资本的主体应当及时转向收益性功能,以投资收益作为公共财政的补充来源,一方面弥补经济体制转轨中积累的社会保障等,另一方面用于民生,保障体制转轨平稳进行,使全民所有回归到全民分享的本性。
需要明确的是,国有经济并不需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有人提出,国有经济从竞争性领域全部退出。实际上,关键不是退不退出,而是在竞争性领域与时俱进地改变国有经济的功能,由过去看重对企业和产业的控制,转向专注资本的投资收益。
需要指出的是,管资本为主,并不排除管企业。管资本为主,就是说不应该排除政府仍直接管理企业,我想这符合现阶段国情。在竞争性领域,国有资本应该逐步由管企业转向管资本,并以平等的身份进入市场参与竞争,而对某些战略性国有企业,政府需要对其保持控制力,在这些领域基本不存在竞争,如何管理对市场不会产生大的影响。因此,政府对这类企业的管理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政府继续直接管理企业,二是通过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控股目标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