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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0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冲破“三农”融资阻隔
吴益生

“三农”领域的融资难,并不是一个陌生的话题。原因也很清楚:主要是抵押难、担保难。表面上,这两者都属信贷流程中的技术问题,实际上却是信贷风险无法得到有效分散的体现。

目前,“三农”领域抵押难担保难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由于价值不稳定、变现能力较差等原因,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和农产品等难以用作中长期、大额贷款抵押。同时,部分农村土地、经营场所和厂房等缺乏产权证明,导致资产评估与处置难题,让银行等金融机构望而却步。同时,“三农”领域信贷所面临的风险确实比较高,很多项目投资期长,其间既要面临市场风险,也要面临自然灾害风险,让不少担保公司在拓展业务时慎之又慎。

在缺乏抵押与担保、农户信用信息获取成本极高的情况下,依靠传统信贷技术的银行也缺乏控制信贷风险的工具。如果风险门槛无法降低,零星出现的金融产品创新无法壮大为可持续的商业模式,“三农”领域的融资需求也难以得到充分满足。

近年来,各部门出台了不少对农业的支持政策,比如,央行有再贴现和支农支小再贷款,对县域金融机构的定向降准,以及降低部分支农再贷款利率等,对农业的各项财政补贴近年来也逐渐增多。不过,单项的政策或产品各有优势与局限。由于各方力量尚未拧成一股绳,微观层面的“三农”信贷业务风险未能得到有效分散,信贷资金向微观农业经营主体持续投放依然受阻,财政资金的激励效应与货币政策的定向宽松作用难以充分体现,“三农”融资难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

在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江苏和山东都进行了一些新的探索。其中最关键的创新点在于,政府力量介入信贷流程,成为一座连接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的桥梁,将各方力量合在一处,形成1+1>2的效果。在具体操作中,政府部门以不同方式与各金融机构通力合作,在信贷资金投放之前,共同审核、评估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为其增信;一旦发生不良贷款,由各方共同承担损失。这样,各方在客户筛选、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优势都得以发挥,信用信息收集成本也得以降低;最关键的是,原来集中于银行的信贷风险得到分散与缓释,资金供需双方有了对接的条件。

多方合作对沟通、协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类机构的决策方式不同、激励机制迥异,在一个高风险领域共同摸索创新,需要在磨合中达成共识,既要政府部门主动担当,也要金融机构积极配合。从江苏、山东两地的案例中可以发现,政府和金融机构合力,能够冲破风险阻隔,在经济发展、业务开拓、风险控制等多重目标之间实现微妙平衡。

各地的资源禀赋不同,发展状况各异,目前来看很难说哪一种模式更有推广意义。但是,当各方积极合作建立互利共赢、风险分担机制,并因地制宜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时,就有希望降低过高的风险门槛,助推信贷资金持续注入“三农”领域,更有针对性地缓解融资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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