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两区同建”是对我国传统平原农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成功探索,反映出我国传统平原农区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创新实践,具有推广价值。
德州实践表明,居住社区与产业园区在起步时可以“两区同建”,但能否做到长时期的共同发展,则是一个长期课题。居住社区与产业园区的性质不同、生命周期也不同:居住社区是人类聚落形态,只要选址合适,又有资金,注重质量,生命周期可以很长。产业园区是产业的空间布局形态,有着各自的资源指向和市场指向,受资源与市场的约束大,有的产品生命周期较短,不仅有资源、市场、资金问题,更有技术、人才、品牌等复杂问题。德州市应把产业园区建设作为“两区同建”完善提升的重点,提高产业发展能力和对社区带动能力,努力做到在起步时能“两区同建”,在发展中更能“两区同长”、“两区共荣”,以延伸“两区同建”的时代意义。
我国经济发展处于“换挡期”,城镇化发展也处于转型期。城镇化转型的一个新特征,是使更多的农民及其后代实现人的城镇化,不仅在城市可以实现,在农村也同样可以实现。也就是说,不能只走人口转移的城镇化道路,同时也要走结构转型的城镇化道路,引导和组织一部分农民就地就近实现人的城镇化。
德州市的经验还表明,如果在我国传统平原农区推广“两区同建”的新型城镇化模式,对破解“三农”难题、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具有重要作用。平原农区是农村人口密集区,也是城乡差距最大的地区,大量农民进城打工,成为城市流动人口的主要来源地。德州市“两区同建”以来,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城乡差距明显缩小,许多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城镇化了。德州市大量进城农民工返乡就业、生活,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水平明显提高了。面对我国“城市病”和“乡村衰退病”的现状,面对我国的城乡差距问题,推广德州市的“两区同建”经验,对于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摘自发展中国论坛、安徽省循环经济研究院、小城镇德州研究中心联合调研组撰写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