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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以改革精神推进新农村建设
本报评论员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是一幅触动心灵的田园图画,令人神往。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创建“美丽乡村”,实现发展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生活、保护农村生态、传承农业文明的有机结合?浙江省用10年坚持不懈的努力给出了生动的答案。他们以改革精神推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涌现出一大批“宜业宜居宜游”的新型村庄,为广大乡亲们造了福,也创造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浙江经验”,其中的许多做法都值得学习、借鉴。

没有“美丽乡村”,就没有“美丽中国”;建设“美丽中国”,重点和难点也在乡村。这些年,农业生产发展很快,同时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也导致水源污染、地力减退;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同时垃圾粪便等得不到及时处理也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很大,同时一些企业随意排放污水、废气、粉尘、废渣严重破坏了农村环境;还有一些地方的农村文化、体育、娱乐等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农民文化生活贫乏。面对田园风光不再、环境脏乱差的现状,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的任务十分繁重而迫切。

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之地、留守之乡、记忆故园。透过“浙江经验”可以看到,他们既秉承和发展了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宗旨思路,又丰富和充实了其内涵实质,集中体现在尊重和把握发展规律,更加关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更加关注生态环境资源有效利用,更加关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浙江的“美丽乡村”建设既不丢掉历史文化传统,也不脱离地域特色和发展规律,追求现代文明与历史传统有机融合,印刻着鲜明的“中国印记”,谱写了现代的“田园牧歌”。

创建“美丽乡村”是亿万农民的中国梦,承载了亿万农民的新期待。各地都应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尤其是要把改革精神贯穿到各项工作当中去。对“钱从哪来”的问题,要积极运用市场机制破解资金瓶颈;对“住房咋改”的问题,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切身利益。还要看到,创建“美丽乡村”不仅是住房和环境的改善,也是文明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更新,社会管理模式的创新。一些地方围绕农村群众所需所盼开展的民主议事、资金互助、居家养老等经验也都可圈可点。从这个意义上看,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才能让“美丽乡村”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让农民真正“美”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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