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标志着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有了“时间表”。这一我国针对资源型城市制定出台的首份全国性规划文件,对于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将起到怎样的推动作用?12月5日,记者采访了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张文忠。
记者:《规划》的出台,对于推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怎样的指导意义?
张文忠:《规划》是未来一段时间指导全国各类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国家对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工作的重要部署,具有里程碑意义。
加快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尽快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是保障未来能源资源供给、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必然要求,更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
记者:如何把全面深化改革与资源型城市发展相结合?
张文忠:从根本上破解资源型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矛盾,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规划》把深化改革作为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明确了开发秩序约束机制、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利益分配共享机制、接续替代产业扶持机制五项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这5个机制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形成资源型城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合力,有利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高资源型城市自我发展的“造血”功能,强化创新能力和增长动力。
记者:《规划》提出要按照“五位一体”的总布局来构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体系。这主要出于什么考虑?
张文忠:资源型城市的发展问题长期以来被单纯作为经济问题来解决,但国内外的理论研究和发展经验已经表明,资源型城市发展中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涉及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方方面面,必须用多维度的思维来解决问题。《规划》把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作为系统工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精神,结合资源型城市实际问题,在重视促进经济转型的同时,强调社会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文化资源传承、体制机制创新,更加注重战略布局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既有利于解决好当前资源型城市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更有利于谋划长远发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之路。
记者:我国资源型城市数量众多、差异较大。在解决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如何确保不搞“一刀切”?
张文忠:我国资源型城市数量众多、分布广泛,资源开发处于不同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
针对这些差异性,《规划》已经提出建立多层次的政策保障体系。例如,针对资源型城市的共性问题,《规划》提出要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研究制订资源开发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协调评价办法,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推动出台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加大接续替代产业扶持力度;针对资源型城市的差异化问题,《规划》提出要研究出台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分类指导意见,研究制订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绩效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开展资源富集地区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总的来看,《规划》各项政策内容具体、措施得力、针对性强,符合资源型城市当前发展实际和长远持续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