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5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财政部、民政部今天向吉林、广西、海南等3省区共下拨1.11亿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用于帮助吉林松原市“10·31”地震灾区和广西、海南“海燕”台风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等工作。
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灾情先后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向吉林地震灾区紧急调拨1500顶帐篷、3000床棉被、3000件棉大衣和1500个火炉,帮助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