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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从“一纸证书”到“真金白银”
本报记者 金 晶

在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古城里,有一家“鲁南皮影戏”店铺,门面不大,却天天有节目上演,吸引游客驻足观看。铺面内摆放着一幅幅皮影作品:《西游记》里的孙大圣、《东游记》里的吕洞宾、《三国志》里的刘关张……花花绿绿的颜色加上细刻刀功,确实别有一番风味。

“我这些作品可是有著作权的。”店铺主人陈守科做皮影已经40多年了,是鲁南山花皮影第四代传承人。他拿着由国家版权局授予的“著作权登记证书”说,“每件作品都要经过选皮、制皮、画稿、过稿、镂刻、敷彩、熨平和缀结合成等8个步骤,用几十把刀具镌刻上千刀”。由于制作过程不易,陈守科曾担心皮影图样、创意被抄袭。有了著作权证书,他心里就像吃了颗“定心丸”,踏实了。

在台儿庄古城,像陈守科这样拥有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特色店铺还有多家,如齐村砂陶、非遗鲁绣等。这些项目登记人告诉记者,有证书后,游客更为识货,不但东西卖得火,而且价格也上去了。近年来,随着当地文化旅游业的日益蓬勃,古城也开始依托版权保护,对特色文化产品进行深度开发。2012年,台儿庄古城被命名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古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版权登记作品数量当年便达到了83件。如今,台儿庄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已拥有102家基地服务企业,年营业额280万元,涉及会展、演艺、创意设计等诸多领域。基地还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在税收、土地、服务保障等方面给予倾斜,一个现代化的版权产业综合服务平台雏形初现。

台儿庄版权贸易基地的建设,也是山东省发展版权经济整体布局中的重要一环。山东省副省长季缃绮告诉记者,加强版权保护和管理,是版权创意产业发展的基础,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山东实行版权数字化管理,已初步形成了版权管理‘三大平台、四个依托’的格局,即版权登记、交易、保护三大平台,依托政府、依托企业、依托交易中心(基地)、依托协会,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版权创意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近年来,山东省将版权保护作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创新型省份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典型引领,版权保护和开发的意识渐入人心,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版权创意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据介绍,山东省版权创意产业增加值已从2006年的600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近3000亿元,占GDP的比重由2.7%提高到5.4%。其中,济南、青岛两市版权创意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7%,威海市超过6%,已成为名副其实带来“真金白银”的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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