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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2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火炬计划要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引导力量———访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
本报记者 陈建辉
  天津高新区的华苑产业区大力发展绿色能源和IT产业集群,在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呈现出较强的引领作用。图为天津华苑产业区全景。

  20年前,一支燃烧的“火炬”在中国大地上为高新技术产业化竖起了鲜红的路标,光阴荏苒,在火炬计划的推动下,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带动今日中国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在纪念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大会即将召开前,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火炬计划实施20年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培育了一大批具有较高抗风险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为我国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国民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我国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时期,火炬计划要坚持走中国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努力发挥更加显著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成为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引导力量,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一条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

  20年来,火炬计划秉承“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精神,始终站在科技和经济结合的链接点上,推动我国高新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

  

  “火炬计划是在我国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背景下,第一个探索以市场机制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性计划。”万钢在回顾中国改革开放和火炬计划发展的历程时说,20年前,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及时把握世界新技术革命浪潮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带来的历史性机遇,做出了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战略部署,批准实施了旨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火炬计划。在这个重大战略部署指引下,我们抓住重要机遇,跟上了全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步伐,实现了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跨越发展,对我国经济社会的长期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万钢认为,20年来,火炬计划遵循邓小平同志亲笔题词的“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指示,始终站在科技和经济结合的链接点上,着力推动我国高新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为我国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为探索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先行者。2007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3478.2亿美元,占全国外贸出口总额的28.6%。

  “这些经验的核心,就是坚持走中国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道路。”万钢强调。首先是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是火炬计划坚持走中国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的重要保障。其次,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配置资源并重,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有效手段。第三,坚持立足中国国情,学习和借鉴各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经验和做法,先后引进并发展了高新技术开发区、孵化器、科技企业创新基金、软件园、创业风险投资等多种政策引导工具,形成比较系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策引导体系,加速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第四,从产业发展规律出发,以扶持科技企业成长和高新技术产业集聚为突破口,奠定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基础。

进一步优化宏观发展环境

  新时期火炬计划要从工作主线和重心、政策设计和实施上转变思路,力争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布局中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下更大力气优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宏观发展环境。

  新时期,火炬计划又将肩负起怎样的责任和义务?万钢表示,新时期,新形势,新使命,火炬计划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不仅要自觉肩负起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崇高使命,更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勇挑重担。

  万钢告诉记者,新时期火炬计划要加快实现四个转变:一是在工作主线上,要从以技术和项目为中心向以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中心转变,在企业自主创新工作中发挥重要导向作用;二是在工作重心上,要从偏重于支持单一环节的技术创新向支持综合性系统集成技术创新转变,重点支持发展技术创新企业和创新集群;三是在政策设计上,要从以目标的资格认定向制定以行为导向和规范为主转变,逐步形成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功能性政策框架;四是在政策实施上,要从依靠行政力量推动为主向依靠市场手段和制度安排转变,通过机制创新促进创新主体之间的联系、互动和合作,力争使火炬计划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布局中重要的政策工具。 

  “火炬计划的最大特点就是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营造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环境,今后我们将下更大力气优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环境。”万钢强调,火炬计划要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引导和市场推进相结合的发展模式,进一步强化公共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引导,充分与市场力量相结合,推进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各类市场化科技组织等成为有利于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坚力量,形成比较完善的计划指导和地方组织实施相协调的推进机制,形成部门合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总之,要通过统筹创新环境建设,服务体系能力建设,逐步形成新时期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合力,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向产业界的转化、扩散和转移。

  万钢认为,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融资体系是未来火炬计划要重点营造的环境之一。火炬计划将从高新技术产业的实际出发,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金融促进行动方案》。在“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拓展高新技术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科技创业投资发展,增强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能力”、“全面落实、深化与各政策性银行的合作”、“建立全方位科技保险合作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重点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努力形成公共财政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的投融资体系;通过财政专项补贴和政策引导,联合国家政策性银行、地方政府和社会资金发起设立一定数量的专业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国家高新区要成为科技与金融有机结合的样板;继续扩大股份代办转让系统的试点,搭建银政、银企合作平台,开展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服务,扩大国家高新区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

促进产业集群 向创新集群转型  

  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已呈现产业集群特点,但多数是生产驱动型,产品缺少核心技术,市场竞争力不强。今后,火炬计划要着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努力向产业链的高端延伸,促进产业集群向创新集群转型。

  万钢分析,“过去20年,我国高新技术产业依托国家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等基地呈现出产业集群特点,但多数产业集群是生产驱动型,产品缺少核心技术,市场竞争力不强,利润率低。今后,火炬计划要着力推进产业集群向创新集群转型,坚持自主创新,努力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跨越式发展。”

  万钢指出,为了促进创新集群的形成和发展,火炬计划要加强对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指导与支持,引导地方政府重视创新集群的发展,促进技术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把科研活动、产业化基地与产业集群有机结合起来。以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为依托,建设“火炬创新创业园”,使之成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科技创新要素最集中、科技创新活动最活跃的城市创新中心。具体地说,国家高新区要通过开展研发、设计、测试、试验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服务等平台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团队的培养和引进,增强持续创新能力,发展创新集群,使创新能力、质量效益、经济总量同步提高,努力成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示范区。力争到2010年,国家高新区工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份额从2007年的8.8%达到15%,国家高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生产总值的份额达到10%。

  “火炬计划要以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主体,积极培育和发展技术联盟、产业联盟、产学研联盟等创新联盟组织,使创新由企业内部创新向外部联合创新转变,提高技术创新链整合效率,推动创新集群的形成、发展和扩散。”万钢介绍,火炬计划要设立技术创新联盟专项资金,支持产业链关联企业的集群研发创新活动,鼓励有条件的高新区建立基于核心技术的产业联盟与技术联盟,重点推动围绕龙头企业、以推进产业化进程为核心,以制定行业标准为基本手段的技术联盟,在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和技术创新引导力的全国性技术联盟组织,支持以中小企业为主、以开拓共同市场为目的的产业化联盟。同时,火炬计划还要建立对国家“863”计划、支撑计划等重大科技计划的产业化引导工作的全方位支持体系,积极培育高端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等新兴的创新集群。

  “除了优化环境和培育创新集群外,火炬计划还要进一步实施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强化高新技术成果的转移和扩散,包括由中心城市向各地区、由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区向周边及欠发达地区、由高新技术产业向传统产业等的技术转移,以及国际技术转移;要努力聚集要素资源,尤其是人才资源,增强对创新环境和产业化的支撑能力。”万钢补充说。

  万钢最后强调,新时期火炬计划要主动迎接国内外新挑战,主动担当运用科学技术解决民生重大问题和国民经济发展紧迫需求的重大任务,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为我国早日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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