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学院
以家庭“小支点”撬动人口“大均衡”
在我国人口发展的新阶段,筑牢“一老一小”民生保障网络已成为人口均衡发展和民生建设的核心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也明确要求,“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一老一小”支持体系已成为我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核心要务之一。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正面临“一老一小”照顾需求叠加的新挑战。筑牢“一老一小”民生保障网络,应融入家庭视角,完善家庭支持体系,夯实家庭的基础性功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湖南女子学院立足于人口与家庭的联动趋势,聚焦家庭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中的角色开展深入研究,以强化家庭建设为契机,通过支持家庭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致力于为筑牢“一老一小”民生保障网络提供家庭视角的理论支撑与决策参考。
赋能家庭成员 增强家庭承载力
在家庭功能发挥的过程中,照顾老人和儿童属于家务劳动范畴,是亲情关系与爱之责任的维系。但在现代化浪潮下,人口流动、家庭生命周期变化和个体意识增长,使家庭内部的照料关怀、情感陪伴等面临不确定性。因此,构建全面又灵活的支持策略,为家庭成员赋能,为其履行家庭责任提供制度化支持已迫在眉睫。一是在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中将家庭照顾者纳入福利对象范畴,建立包括喘息服务、照护指南、技能培训、咨询服务、心理疏导等在内的家庭照顾者支持体系;二是在地方实践中推动构建“家庭友好”和“工作—家庭平衡”的社会政策,通过实施弹性工作制、照料休假政策等手段,化解家庭成员无法有效兼顾家庭和工作的两难困境,并敦促用人单位将家庭责任和帮助员工实现家庭工作平衡纳入到组织文化、组织社会责任及日常管理实践当中;三是向家庭成员提供经济支持,缓解家庭承担养老和育幼责任的经济负担,包括减免收入税、发放照顾者津贴等直接支持,以及推动家庭无酬照顾劳动“有偿化”和构建多维社会生活价值评价体系等间接支持;四是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增强对家庭成员的辅助,继续强化针对老年人的日间照料中心和针对儿童的社区托幼机构的服务能力建设,打造“老年友好型”和“儿童友好型”社区,使社区既有老年人的好去处,也有孩子课后托管的好服务。
完善家庭政策 强化家庭保障力
家庭不仅与其他社会行动主体共同为老人和儿童提供照顾服务,而且也是其他社会行动主体发挥作用的载体。通过家庭政策为承担养老育幼责任的家庭提供直接援助,不仅能保障“一老一小”的基本需求,还能提高对弱势家庭的支持力度,并能积极消除妨碍家庭履行基本责任的不利因素。因此,家庭作为养老和育幼的责任主体,其本身也应成为社会政策支持的对象。
家庭政策的构建应围绕家庭整体及其家庭成员个体展开,通过精细化的政策设置与政策工具运用,形成修复、培育和辅助家庭基础功能的全方位政策体系。一方面,应面向家庭成员个体,构建包括经济支持、服务支持、时间支持的完备政策体系。如实施普惠性老人照顾津贴、完善儿童公共托育和老年日间照护、推动落实男性育儿假和子女护理假。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以家庭为面向并以增强家庭能力为目标的社会政策。具体包括创建友好的家庭生育环境和家庭养老环境、建立家庭收入保障机制、完善家庭成员健康支持体系、营造家庭情感与凝聚力氛围等,以确保家庭在养老和育幼过程中,有充沛的经济基础、人力资源、健康资本和文化环境。总而言之,社会政策发展过程中应更多引入家庭视角,最终构建起以家庭为单位、导向或切入点的发展型家庭政策。
培育家庭文化 激发家庭内生力
家庭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本源性传统。家庭养老和家庭育幼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传承,并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固化为社会道德。在物质丰腴、文明进步的新时代,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扶持、相互关怀与照料已成为家庭基本的道德规范。家庭生活中的亲情伦理是发挥家庭功能的基础性源头,为挖掘家庭照料资源提供了宝贵精神财富,为激发家庭照料功能创造了有利价值基础。但是,面对家庭结构核心化和家庭规模小型化的国情,不仅要看到其维护社会和谐的伦理价值,而且要认识到家庭内部呈现出的传统道德伦理和经济理性之间的对立。
基于此,应在中国传统文化基础上,继承并创新传统文化中关于养老和育幼的优秀元素。一方面,应正视家庭发展的多元性,摒弃落后的家庭教育理念,引入诸如互相尊重、共同成长、协商合作等新型家庭教育理念来规范家庭中的长幼秩序和代际关系,形成新型“家庭责任伦理”。另一方面,应以血缘和亲情为纽带,构筑新型代际互助网络和中国特色的家庭互动模式,如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人同住或紧邻居住,地方政府可在住房政策、医保政策、阶梯水电气价格政策等方面进行支持;将家庭养老育幼与家风家教建设相结合,将家庭养老和家庭育儿纳入“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创建评比活动,通过精神奖励凸显家庭的社会价值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地方实践中将家庭内的亲情伦理和邻里间的互助文化有机结合,依托地方特色和文化资源开展诸如“道德银行”“爱心积分超市”“微慈善助老助幼”“互助养老”“互助托幼”等文明实践活动,通过整合文化资源夯实“一老一小”服务体系。
在我国,家庭在经济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受到巨大冲击,但这并未动摇家庭的主体角色与核心功能,家庭为个体提供保护与安全的工具价值依然存在。家庭不仅是责任主体,也是权利主体,更是有价值的社会资产,强调家庭责任的同时要凸显对家庭本身的支持,形成以“资产投资”为出发点的家庭政策,从而更好发挥家庭在福利供给、国家治理和社会团结中的作用。通过强化家庭建设,突出对家庭能力的制度性赋能,不仅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更将增强中国社会活力。(何旭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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