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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引导经营主体稳岗扩岗

张少峰 周锦来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稳岗扩岗是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路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49万人,9月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当前,如何更好地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对就业示范效应好的经营主体,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提供用工支持服务,成为题中应有之义。

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单元,国有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肩负着吸纳就业的重要使命。国务院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曾出台多项临时性政策,推动各类经营主体积极承担稳岗扩岗的社会责任。这些举措说明,通过政策激励调动各类经营主体积极性是可行且有效的策略。事实表明,稳岗扩岗将从临时性政策安排转变为长期的政策方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心。未来,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成为稳岗扩岗的支撑点,应从多个角度加以关注。

探索政策工具,更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积极性。近些年发布的一系列相关政策,以“扩容量、拓渠道、兜底线”为方向,通过减税降费、贷款支持、返还社保费用、提供补贴以及提升技能等政策组合拳,助力企业降低用工成本、吸纳更多就业。接下来,有关部署要从“稳岗”向“扩岗”转移,并相应地调整与完善政策工具。不久前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提出,对就业示范效应好的经营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建设用地计划。对此,地方政府应以此为基础,大胆创新,探索新的方法和措施。要紧密结合稳岗扩岗目标与企业扶持政策,综合运用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和社会保障等多种政策工具,以“真金白银”切实调动企业的参与热情。

分级分类治理,以差异化政策精准服务不同类型的经营主体。国有企业在经济的发展与稳定中起到压舱石作用,具备较强的引领辐射作用。在鼓励国有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应利用其示范效应,通过“以点带面、全链协同”的方式,带动整个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共同参与稳岗扩岗的行动,共同促进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而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作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市场力量较为薄弱。各地方政府在加以引导时,应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为发挥中小微企业的就业吸纳作用保驾护航。另外,诸如电商平台、共享经济平台等新型业态正逐渐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些新业态凭借灵活的工作模式吸引了诸多青年一代的求职者。接下来,应着力破除新型业态发展的政策堵点,支持并规范新型业态的健康良好发展,使之成为稳岗扩岗的新动力。

将引导与服务相结合,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各类经营主体主动性。在稳岗扩岗过程中,应更多地采用政策激励机制,积极引导企业自愿参与,减少“排名竞争”或其他形式的间接压力,防止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变形。在实施利好政策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检查和评比,有效减轻企业的心理压力和操作上的复杂程度,降低企业的非必要管理成本。在治理过程中,政府应考虑短期成本,还要着眼于长期收益。短期内通过激励措施提升企业的就业吸纳能力固然重要,但从长远角度来看,打造一个健康、利于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才是实现稳岗扩岗的根本保障。这需要通过改善创新创业环境、强化公共服务供应、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方式,增强企业的长期市场竞争力,从而构建稳岗扩岗的长效机制。

压稳压实相关责任,以精准治理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能高效落地。通过重点企业服务清单、智慧信息赋能、“自主申请、一网通办”等模式,精准对接各类经营主体,优化经办服务流程,避免政策执行中的盲区。加强资金保障与监管,确保财政投入的有效性、透明度。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政策能够发挥其应有的杠杆效应,促进稳岗扩岗目标的实现。

2024-11-29 张少峰 周锦来

1 1 经济日报 content_305108.html 1 <p> 积极引导经营主体稳岗扩岗 </p>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