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签署编号为【CCB20230007-SZ1】的《资产转让合同》并完成了债权转让相关手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的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相关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请借款人及其担保人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24年1月22日

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债权人 借款人 担保人 基准日本息 主合同编号 担保合同编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一声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柏松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宝石大酒店有限公司、重庆鹏博实业有限公司、广州中科海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海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聚达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腾瑞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瑞达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欣鹏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利明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杨学平、杨学林 本金: 268,580,674.17元 利息: 36,647,481.97元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借2020流23611中心区)、《补充协议》(编号:补2020流23611中心区)、《补充协议》(编号:补2020流23611中心区-1)、《补充协议》(编号:补2020流23611中心区-2)、《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 (编号:调借2020流23611中心区) 《自然人保证合同》(编号:保2020流23611中心区-1)、《自然人保证合同》(编号:保2020流23611中心区-2)、《保证合同》(编号:保2020流23611中心区-3)、《保证合同》(编号:保2020流23611中心区-4)、《保证合同》(编号:保2020流23611中心区-5)、《保证合同》(编号:保2020流23611中心区-6)、《保证合同》(编号:保2020流23611中心区-7)、《保证合同》(编号:保2020流23611中心区-8)、《保证合同》(编号:保2020流23611中心区-9)、《保证合同》(编号:保2020流23611中心区-10)、《保证合同》(编号:保2020流23611中心区-11)、《保证合同》(编号:保2020流23611中心区-12)、《保证合同》(编号:保2020流23611中心区-13)、《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编号:质2020流23611中心区)、《应收账款质押/转让登记协议》(编号:协2020流23611中心区)、《股权质押合同》(编号:股质2020流23611中心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深圳市万华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万华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许俊洪、陈淑娟、许俊伟、林勤华、黄志强、周瑜玲、黄育江、苏婉亭 本金: 232,977,698.05元 利息: 28,201,203.15元 《综合融资额度合同》(编号: HTZ442008018QTLX2022N001) 《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HTC442008018ZGDB2022N00A)、《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HTC442008018ZGDB2022N00B)、《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HTC442008018ZGDB2022N00C)、《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编号:HTC442008018YSZK 2022N001)、《最高额出口退税质押合同》(编号:HTC44 2008018YSZK2022N004)、《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TC442008018ZGDB2022N001)、《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TC442008018ZGDB2022N002)、《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TC442008018ZGDB2022N003)、《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TC442008018ZGDB2022N004)、《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TC442008018ZGDB 2022N005)、《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TC44200 8018ZGDB2022N006)、《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TC442008018ZGDB2022N007)、《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TC442008018ZGDB2022N008)、《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TC442008018ZGDB2022N009)、《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转让登记协议》(编号:HTC4420080 18YSZK2022N002)、《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转让登记协议》(编号:HTC442008018YSZK2022N00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深圳市移尔通科技有限公司 叶玉莲、吴少雄 本金: 13,993,662.25元 利息: 1,000,704.13元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借成202106805华侨城) 《自然人保证合同》(编号:保成202106805华侨城-1)、《自然人保证合同》(编号:保成202106805华侨城-2)、《抵押合同》(编号:抵成202106805华侨城)

注: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的债权本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已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上述借款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联系人联系。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南面鹏程一路东面深圳建行大厦25层

联系人:吕华兵 电话:0755-81689479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1003号东方新天地广场A20层-21层、22层西区

联系人:钟圣灵 电话:0755-82969852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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