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然消费的理由
形形色色的促销信息袭来。原本你只是看到了一款一直想买但还没下单的商品,加入购物车后,又被眼花缭乱的满减公式拖住。于是,一些计划外的购物也顺道完成。几天后,看着堆积如山的快递,你开始反思,告诫自己“绝不再犯”,直到懊悔的情绪烟消云散,进入下一轮行为循环……
在反思消费行为这件事上,你肯定不孤独。你可以从不少朋友、同事身上找到共鸣,也可以从众多思想家的作品中觅得痕迹。从现代的鲍德里亚到近代的凡勃伦,甚至远至柏拉图,都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表达过类似的观念:对消费和物质的迷恋,背叛了俭朴、节约的可贵价值观,造成大量浪费、污染,也让人们在购物中迷失自我,被异化、物化。看样子,不只今天的我们,前辈们也同样深陷消费迷局,难以自拔。
今天,人们看待消费的观点已经改变。站在经济发展的角度上看,消费是促进经济发展重要的推动力之一;站在个人生活的角度上看,自从劳动分工产生,消费就成为个体生存不可或缺的环节。显然,再拒绝消费已经不可能了。既然如此,我们不妨换个视角,找一些可以让我们坦然消费的理由。
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商品的外观和包装普遍粗糙,人们只关注它是否持久耐用。法国社会学家吉尔·利伯维茨基认为,变化始于19世纪末。从那时候起,产品开始有了精美包装,人们还发明了广告,给各种商品打上商标,购物行为从满足需求变成唤起需求。到20世纪中叶,消费对个体行为的塑造进一步社会化,消费社会加速到来。
在消费社会,消费行为和生产行为一样,开始成为人的重要标签。比如,我们谈论某个人时,脑海中往往浮现出的不仅是他的职场身份,还包括他的消费特征。他的着装、住的房子、开的车,都成为个人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此,塑造个人形象也成为消费的新驱动力。一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力和喜好,判断某种商品该不该买,并在这种选择中实现“自我表达”。比如,不喜欢撞衫与追求独特性相关;喜欢和其他人用同款手机,可能意味着追求价值认同和情感共鸣。每一天,我们都在通过不同的消费选择告诉外界:我是谁。
当然,人们在选择买与不买时,也难免会出现非理性行为。有人吃了上顿没下顿,还在思考贷款买名牌服饰,这显然是不合适的。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正是在买与不买的反复权衡中,逐渐认识到自己需要消费什么,喜欢消费什么,可以承担怎样的消费,进而完善自我认知。
看到这儿,你的消费“负罪感”是否开始有所缓解了?这绝非笔者胡言乱语。
英国历史学家特伦特曼认为,虽然许多学者对消费社会持批判态度,但他们的担忧被夸大了。他在观察了很多国家的数据后发现,所谓“消费社会煽动过度消费”和现实情况并不完全一致。例如,在20世纪后半叶,法国和挪威民众的收入水平持续上涨,但是他们的炫耀性消费占比却没有随之上升,反倒是住房维护、交通、食品等刚性消费占比有所增加。这种社会趋势表明,对消费主义的批判有时过于低估了人的自律能力。
不过,具体到个案,消费合理与否,界限有时很模糊。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不少人习惯把消费称为“剁手”。这种说法隐含着人们对于消费行为的矛盾心态:一方面,因为头脑一热买回了大量没用的物品,确实值得认真反省一下;另一方面,这又是一种自嘲,只要调侃一下自己就不必继续放在心上了。
可不要小看“剁手”这个网络词语的作用:通过这样一种表达方式,矛盾的消费心态实现了巧妙的自治,人们也由此找到了一种与自我和解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