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互联网存款秩序
存款是最基础的金融服务,事关社会民生与金融安全。互联网存款利弊皆有,要予以规范引导、趋利避害。商业银行、金融管理部门要守土有责、持续亮剑;金融消费者也要提高警惕,坚持“自己的存款自己办”,拒绝高息诱惑。
当存款“互联网化”日益普遍,如何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存款安全成为关键。中国银保监会近日表示,自《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以来,经过持续整改,目前地方中小银行的存款业务以本地为主,异地存款占各项存款的比例很低,本地化经营趋势更加明显。
存款是最基础的金融服务,事关社会民生与金融安全,理应受到严格监管。我国高度重视存款安全,早在1993年国务院就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基金”。2015年,作为一项金融业的重要基础制度安排,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建立。存款事关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对于一家银行来说,其存款规模制约放贷能力,存款稳定影响经营稳健,存款成本决定贷款价格,前者上升必然抬高后者,进而影响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
互联网存款利弊皆有,要予以规范引导、趋利避害。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存款业务频频“触网”。一方面,多数银行“自行上网”,搭建、完善自身的互联网渠道,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另一方面,部分银行“借力拓网”,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合作,共同引流获客。互联网存款之利显而易见:既有利于拓宽银行的获客渠道,也有助于提升金融的服务效率。但是,互联网存款之弊也不容忽视。此前,部分产品管理不规范,消费者保护不到位;部分产品“高息揽储”,扰乱市场竞争秩序;部分产品稳定性较差,给银行的流动性管理埋下隐患。
规范存款市场秩序,要抓住地方中小银行“异地存款”这个主要矛盾。地方性法人银行的经营区域有严格限制,地方中小银行的天职是立足本地、服务当地、服务“三农”及小微企业,而不是垒大户、拼规模、拓区域。但是,由于互联网平台跨空间,互联网存款突破了地方性法人银行的经营区域限制,产生了异地存款。倘若存款来源复杂、稳定性差、价格高企,地方中小银行的经营风险将上升,甚至可能引发区域性风险。
商业银行、金融管理部门要守土有责、持续亮剑。对于银行来说,要坚持依法依规,不是不能使用互联网渠道,而是不能假借此渠道违反、规避监管。银行要强化风险管理,规范销售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地方中小银行要坚持“资金源于当地、用于当地”的原则,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规范互联网存款业务,严禁吸收异地大额个人存款。对于金融管理部门来说,要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高息揽存、违法违规吸收异地存款等行为。此前,金融管理部门已明确规定,地方性法人银行要确保通过互联网开展的存款业务,立足于服务已设立机构所在区域的客户。此外,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
金融消费者也要提高警惕,坚持“自己的存款自己办”,拒绝高息诱惑。消费者若需办理存款业务,尽可能不要委托他人,尤其是渠道不明的第三方。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消费者需时刻警惕高息陷阱,见到“便宜”要刨根问底——利率水平是否合理?业务渠道是否合法?我的存款最终流向哪家银行?消费者要强化防范意识、提升金融素养,让违反市场秩序者、违法违规者无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