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新就业形态法治屏障
一段时间以来,随着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不时进入公众视野,成为人们持续关注的热点。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这为今后做好相关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新就业形态岗位以其工作时间灵活、市场需求量大、准入门槛较低、劳动报酬较高等特点,吸纳了大量就业人口,在缓解就业压力、有效配置劳动资源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早在2021年,我国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达到8400万人,灵活就业人员达2亿人。
但与此同时,由于劳动关系模糊、平台用工失范等原因,劳动者权益保障缺失问题日益凸显。调查显示,在诸多缺乏明确工时制度标准的新就业形态中,超时工作已成为普遍现象。不止于此,职业安全保护、社会保障等也往往存在空白。
劳动者和企业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决定了双方各自拥有怎样的权利、履行怎样的义务。在新就业形态中,具有较大自主性的劳动者和平台之间的劳动关系有些模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那么明确,而这正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容易缺失的根源。尽管有部分从业人员与平台或相关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但这部分人不占大多数。更多的从业人员需要靠民事法律维护劳动权益,这显然是不够的。而且相关从业人员在提供劳动的过程中,还要遵守平台企业确定的算法和劳动规则,受其管理,单纯的民事关系也不足以解释这些行为。
破题的关键,在于对劳动者和平台之间关系的确定。2021年7月份,人社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其中首次提出“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对劳动者和平台之间的特殊关系给出清晰定义,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打下基础。当然,从明确权利义务到法律条文的最终保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只有规范新就业形态用工,平台经济才能行稳致远。在明确劳动者和平台之间关系的前提下,无论是科学制定工时制度、强化职业安全保护,还是放开社保参保户籍限制等,都是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题中应有之义,需要有关部门、平台企业、劳动者乃至消费者等多方共同努力。
(中国经济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