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单边制裁的违法本质及对人权的侵犯
美国是唯一的“制裁超级大国”。截至2021财年,已经生效的制裁措施累计达9400余项。美国的单边制裁明显违法,其动辄打着人权、民主大旗实施制裁,实际上却造成大规模侵犯人权的严重后果。
单边制裁在国际法上没有依据
国际法并未授权国家实施单边制裁。通过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授权实施的多边制裁是唯一合法的制裁措施。
实践中,单边制裁因制裁方和被制裁方的悬殊实力而充斥着霸权色彩,其合法性遭到普遍质疑。单边制裁,特别是经济制裁,只针对特定国家及其国民实施,具有显著的歧视性,违反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非歧视待遇等基本国际经贸原则。单边制裁中的“初级制裁”,通常针对的是他国领域内的人和事,且相当数量的措施针对他国官员及其公务行为,是对他国主权的侵犯,违反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原则。“二级制裁”则强行要求第三国遵从其制裁措施,更是霸权本质的直接反映,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以国内法为依据实施单边制裁充分暴露美国的霸权本质
美国以国内法自我赋权,向他国施加名目繁多的单边制裁。它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无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及其在金融、贸易、服务、知识产权等领域承担的国际法律义务,恣意违反公平、公正、客观的国际经贸规则,严重扭曲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破坏市场原则。
为实施单边制裁,美国不惜捏造“根据”。以美国国会《防止强迫维吾尔人劳动法》为例,美国政府和国会仅凭郑国恩、许秀中等反华分子错误百出的业余报告,未经任何司法程序和质证程序,直接认定新疆存在“强迫劳动”的严重罪名。该法言之凿凿地判定来自中国新疆及中国其他地区的几乎所有产品均是全部或部分通过强迫劳动生产、制造或开采出来的,除非进口商能够完整、实质性地回答美国海关有关供应链的所有溯源信息,并能提供明确、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供应链上任一环节均不包含全部或部分产自新疆或中国其他地区的产品,否则进口将被禁止。这种不经审判即定罪、有罪推定的立法模式是对法治原则的践踏。
美国不仅自己制定恶法,还动员拉拢其他国家效尤。《防止强迫维吾尔人劳动法》中写道,美国将通过适用《美墨加协定》禁止墨西哥和加拿大进口相关产品。此外,美国称还将动用美国政府可用的一切手段,与其伙伴和盟国保持双边或多边协调,共同抵制涉及强迫劳动的产品。自恃在经济金融领域优势地位,将自己的“家规”强加于人,是丛林法则的再现,是对当今以各国主权平等为基石的国际秩序的严重冲击。
美国单边制裁以“人权”之名行侵犯人权之实,被联合国人权专家认定为非法
美国素来将人权与对外援助、技术合作、经贸合作挂钩,通过有条件的援助与合作,强行输出美国制度和价值观,制造受援助国对美国的依附,达到维持霸权的目的。
美国的单边制裁尽管大多贴上了人权、民主标签,企图占据道义制高点,但其实质却是排除异己,打压他国,以维护人权之名行侵犯人权之实。
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承认:单边经济制裁对经济、社会、文化权利造成巨大影响。联合国“单方面强制性措施对享受人权的不良影响问题”特别报告员阿莱娜·杜汉指出,过度遵守单边制裁对人权产生有害影响。“一些国家,尤其是美国,通过对与受制裁方开展业务的主体处以罚款和二级制裁来在全球范围内实施制裁”,杜汉指出,“二级制裁或威胁实施二级制裁以及采取民事和刑事处罚是非法的”。
美国凭借实力滥施单边制裁的霸权本质,与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严重背离。国际社会应团结一致,坚决抵制美国将国际秩序带入强权即正义的丛林法则时代。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