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包括河南、上海、湖南、山东、安徽等多地都已出台政策,对在本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不低于1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早在今年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就明确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扩大基层服务项目、应征入伍等招聘招募规模等。
受疫情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更显严峻。一边是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群体就业难,另一边是要通过加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拉动内需,这两方面都需付出相应成本。企业理应履行促进就业的社会责任,但如果成本太大,企业可能不乐意做。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而言,虽然帮助就业是其职责,但机构经费有限,若无相应补偿机制,也将难以为继。
对克服困难接纳毕业生的企业给予相应补贴,能激发更多企业吸纳就业的积极性,有助于扩大就业。保就业,就是保民生、保经济乃至保稳定,既为毕业生解忧,也为政府分忧。
实际上,给予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支持力度还可以更大一些。我国每年有众多高校毕业生,他们中既有技术水平高、管理能力较强者,也有市场开拓能力、营销能力突出者;他们对于补充中小微企业的人才缺口很有帮助,也需要有施展才华的更大空间。给予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企业补助是多赢之举,在疫情结束之后也应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