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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1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缘何误读“李有叔”
□ 李伟明

断章取义闹出的误会还少吗?读书写作一定要细致,对文字要有敬畏之心。

最近读到马斗全先生的一篇短文《“李有叔”之说可以休矣》,既有知识性,又有启示意义,在此不妨略作推介。

马斗全先生在文中说,见到许多文章谈到“灭烛看家书”这则故事时,对其主人公或说“古时候有个李有叔”,或说“宋朝李有叔”。“李有叔”这个“名人”因而被众多媒体传播,甚至成为许多中学的语文试题、作文素材。然而,“灭烛看家书”之事虽在北宋朱弁的《曲洧旧闻》、周紫芝的《竹坡诗话》等古籍有记载,但在古代却没有哪本书说过该官员名叫“李有叔”。

经马斗全先生细心考证,终于把事情弄清楚了:原来,该故事的主人公之所以成为“李有叔”,是当代某些作者误读了古书《昨非庵日纂》所转述的“李京兆有叔,尝为博守,忘其名”一句,以为“李有叔”是一个人的名字,因此以讹传讹,不可收拾。

“李京兆有个叔叔,曾经做过博州太守,忘了他叫什么名字。”很简单的一句话,结果被断章取义捣弄出了一个著名清官“李有叔”,还被人们奉为“廉政楷模”津津乐道,若非马斗全先生这番较真,普通读者哪知道这是我们这个时代闹出的一个笑话?

虽然不是什么很大的事,但我支持马斗全先生花这么大的功夫去正本清源,而且乐意做个“二传手”,宣传马斗全先生的研究成果。但愿这个谬误经马斗全先生指出后,有更多的读者接受,让它到此为止,不再流传后世。

借这个话题,不妨多说几句。

面对文字“晃一眼”,便不假思索胡乱断句或张冠李戴之事,其实并不少见,很多人都犯过这样的错误。早年有个笑话说,某文工团到一偏僻之地演出,当地文化程度不高的领导致词:“热烈欢迎某某文工团长途跋涉来到我地演出……”念到这一句,领导狠狠地握握团长的手,饱含深情地说道:“途跋涉同志,你辛苦了!”这类笑话,和“李有叔”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当然,它们只是逗你乐一乐而已,无伤大雅。但如果是正儿八经写文章、做学问也是这种态度,那就可能遗毒无穷了。

和段子相映成趣的真实事例,当然也是有的。赣南乡贤、唐代的“江南第一宰相”钟绍京,史载“以工书直凤阁”,说的是他因为书法好而在“凤阁”(即中书省)当值,但本地有的文化人提到这事时,却以为钟绍京上班的单位就叫“直凤阁”。这样的文章流传出去,少不了又得误导若干读者。还有的文化学者写文史类的文章,引述的东西不加查证便发表出去,让人咂舌。以这种方式治学,不出纰漏才怪。但凡听说哪个做学问的人不备工具书、没有查阅资料的习惯,我就不敢太相信他的研究成果。

廉官“李有叔”的故事,再次提醒我们,读书写作一定要细致,对文字要有敬畏之心。普通人嘴上说说倒也罢了,纵算以讹传讹,影响力也是有限的,人家听了可能就忘了,至少不至于拿来充当权威论据;若是文化人著书立说,白纸黑字的流传出去,那就必须十分严谨,人名、地名、时间、事实等因素,都是错不得的,一错就可能误导一大片,影响千百年。包括转述、引用他人的文章内容,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不加甄别随意转引,便很有可能成为以讹传讹的帮手。

而说到为“李有叔”正名之类的事情,则需要文化界多一些马斗全先生这样的爱挑刺、敢较真的人,文化人多一些敢于质疑的精神。马斗全先生的风格形成已久。二十多年前我在《赣南日报》做编辑,便曾编发过他的文章,知道他是个“字句必较”的人,不仅多次批评名家的谬误,甚至为了纠错而打官司。这么多年过去,马斗全先生虽然早已退休,但还时常能看到他的这类文章,令人敬佩之余,也希望这种学术文化界的较真劲能成为一种风尚,文化批评能成为一种正常行为,而别只剩下几个不置可否的“哈哈”或一文不值的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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