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民族的文化组成部分,是民族文化的缩影。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纷纷出台非遗传承和保护的扶持政策,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但是,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制作工艺及运作方式仍然存在“水土不服”问题。
在传承方式方面,目前我国传承人队伍老龄化问题较为突出,在世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中50%以上超过70周岁,后继无人、后继乏人现象突出。在生产方式方面,很多生产制作手法过于追求传统,不求创新,很难同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和消费者的需求变化相适应。在营销策略方面,部分非遗项目还处于卖方市场的束缚中,难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
对此,笔者建议:首先,要提升非遗传承的市场化运作水平。通过推进传统工艺的改革创新,不断融入高新科学技术和现代经营理念,提升非遗项目自身的市场化运作水平。
其次,创新非遗传承的方式和载体。创新传承载体,分地区设立非遗博物馆,对有价值的非遗项目采取“非遗冷冻”,制作非遗影像资料;实施职业传承,加强非遗传承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合作力度,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高校、走入课堂。
第三,加强政府主导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作为政府部门,在扶持和保护非遗项目的同时,需要在非遗的传承上引入竞争机制,建立“扶上马、带一程、再放手”的非遗传承机制,让非遗项目在传承和保护中发挥出最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