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遗产随着时间的演进可能耗损、丧失,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得以很好地保护传承,就可以无数次创造出物质文化来。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保护传承活动在我国尽管有久远的历史,但是在“非遗”这一术语框架下展开,却只有不到20年时间。然而,它所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随之,整个社会对传统文化的认识也发生了根本改变。
1972年,联合国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在这个公约的框架下,故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这是物质文化遗产。1992年又有了《世界记忆遗产名录》,《样式雷建筑图档》被列入世界记忆名录。样式雷建筑图档,通俗地说,就是宫廷建筑图纸。2003年,有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国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今天的工匠师傅们,掌握和运用这种传承下来的技术和手艺,可以造出像故宫一样的建筑。他们的技术和手艺才是名副其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应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群是文化历史的创造者,是传承和推进传统文化发展的功臣。物质遗产随着时间的演进可能耗损、丧失,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得以很好地保护传承,就可以无数次创造出物质文化来。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要素之一就在于它不可能脱离掌握和传承的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就在于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的所有传承人群的传承活动。传承人群的代表,不应该被简单地理解为仅仅是能唱民歌、会讲故事的人,被理解为某个手工作坊里的普通工匠,他们是民族文化传统的承担者,是保护传承非遗的志愿者。
在文化部非遗司公布的关于传承人的管理办法提到代表性传承人的三项标准。第一,他要有高超的技艺,第二有广泛影响力和有相当代表性,第三,要有传承的责任和义务。这三条标准是统一的,缺一不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没有专门明确的关于传承人的条文。这是根据中国实践,才有的一个新规定。为此,我国建立了代表性传承人的名录制度。这对保护工作产生了非常重要和积极的效应。一位代表性传承人,掌握高超知识和技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价值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更有超乎一般人的对这项遗产的热爱。没有这种热爱,没有这样的一种深切的理解,仅仅有这样一种手艺,仅仅将之作为谋生的手段,就不会有传承、保护民族文化传统的强烈的责任感。他在群众中发挥着引领的带头作用,他是一种标准和表率。他把传承非遗作为己任,他有非常高的文化自觉和历史责任感。
他左手牵连着历史,右手创造着未来,他是文化发展链条中间的一环。传承人作为一个群体,在历史上和那些文化巨匠、发明家有同样贡献。常常听到不同的代表性传承人这样说,“我们老祖宗留下的遗产,不能在我手上断了香火。”他们把自己所持有的非遗项目,看作是民族文化久远历史留下的遗产体现在他们身上,自愿为非遗的保护和传承承担起这一代人无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当他成为传承保护这一非遗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的时候,他已经自觉地认定他所持有的非遗项目具体呈现着民族文化之根、民族精神之魂;他主动承担起这一传统文化事象“守护神”的光荣职责,他们是继承和延续民族文化传统的光荣的志愿者。他会通过自己的保护实践,努力守护非遗项目的本真性,依据项目内在规律守护、传承和发展这一非遗事象。他会忠实地信守承诺,完成传承人的各项职责;不会也不应该为了一己私利,改变和破坏传统文化的健康发展。代表性传承人有责任积极维护传承项目基本性质和基本功能的严肃性。代表性传承人有义务、有责任成为抵制非遗传承活动中种种不良倾向的守卫者。
某些非遗项目的功能在于增加欢乐和喜庆成分,在于满足娱乐的正当诉求。但有些严肃的、庄重的、圣洁的项目被演绎为追求娱乐的手段,使这些项目庸俗化,有时甚至成为胡闹和恶作剧,这就是有悖于保护非遗的历史性本质诉求了。广大传承人群,特别是代表性传承人和有关组织者,应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深切的理解和严肃的敬畏的保护态度。
从根本上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的生活方式,我们是这种生活方式的主人,当把我们的生活方式像“节目”一样表演和推销给旅游者,我们就丧失了自己的主体地位,服务于满足旅游者,颠倒了主位和客位,从而也就改变了非遗项目的性质和功能。
每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都有它自身的诉求,有其基本功能。当片面地追求它本不应该承担的功利诉求的时候,它的基本功能就会被蚕食、被逐渐改变。这和创新性转化、创造性发展在性质上是不同的两个方向。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所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这是一种遵循自身规律的发展和再创造过程。
代表性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爱和尊重的严肃态度,以及坚定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各个项目的基本性质、基本功能、基本结构、基本形态及其价值判断,是健康有效的保护传承活动的切实保证。代表性传承人把个人项目看成是历史传统和民族文化宝贵财富的这种庄严态度、这种崇高精神,是高度文化自觉的体现。他们把自己所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看成是民族文化传统精粹。
在广大民众特别是相关主体保护传承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应增强非遗名录项目的严肃性和神圣性,以期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努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并为人类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