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防范影子银行引发金融风险

2017年,金融监管部门针对影子银行等金融乱象实行整治,银行业同业业务、理财业务等规模得到控制,增速出现回落,业务发展趋于规范。但根据相关测算,影子银行的体量仍占银行业体量的20%至30%,存量依然较高,需要继续加以控制。

具体来看,影子银行首先增加了金融风险的交叉性和传染性。影子银行业务往往在多个市场、多种金融机构之间交叉运行,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关联性、金融风险在不同市场和机构之间的传染性大大增加。其次,部分影子银行业务存在较为严重的期限错配等问题。比如,一些银行在为企业提供融资业务的过程中,借助影子银行,通过短期资金为长期项目融资,增加流动性风险。再次,影子银行业务层层嵌套降低了业务透明度,杠杆水平较高。部分资金投向不透明,拉长融资链条,规避监管部门对底层资产的核查,也难以有效控制杠杆率。最后,影子银行业务游离于监管之外,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因此,应及时总结和巩固前期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继续抓住影子银行及交叉金融产品风险这个重点,严查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层层嵌套,业务发展速度与内控和风险管理能力不匹配,违规加杠杆、加链条、监管套利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合作业务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发生。与此同时,监管机构还应制定和细化制度办法,不断补齐监管短板,更加突出监管重点,形成高压态势和长效机制。

当前,层出不穷的非法集资等活动,本质上也属于影子银行。虽然我国非法集资活动尚未引发较大金融风险,但是近年来也呈现发生频率上升的趋势。而且,非法集资活动往往涉及的投融资群体较多,其危害甚至较其他类型的影子银行业务更为严重。对此,应坚持金融行业是特许经营行业的原则,坚持持牌经营的监管原则,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集资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助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减少信贷资金流向违法违规领域,降低宏观杠杆水平,降低银行业整体风险,遏制金融市场乱象和违法违规行为高发多发势头,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应主动配合监管,回归本源,突出主业,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和能力。

(下篇请看《促进银行与房地产良性互动》)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