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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8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升温
本报记者 温济聪

数据显示,截至8月7日,今年共有106家上市公司发布可转债发行预案,是去年数目的6倍,预计募集规模超2400亿元。业内人士表示,这主要是由于可转债发行开启“绿色通道”、使用信用申购等原因所致。

具体来看,8月2日,小康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吉视传媒、玲珑轮胎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可转债发行方案也获证监会受理。在上市银行方面,平安银行董事会公告拟发行6年期260亿元可转债,成为继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和民生银行之后,年内第四家发行可转债的股份制银行。

在国开证券研究部副总经理杜征征看来,可转债发行升温主要是由于上市公司对融资的需求依旧强劲,而监管层在规范收缩再融资的同时,正在为可转债的发行开启“绿色通道”。

今年2月份发布的再融资新政要求,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但对于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的,不受此期限限制。

5月26日,证监会调整可转债等发行方式并相应修订《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个别条款。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为解决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过程中产生的较大规模资金冻结问题,证监会拟进一步完善可转债、可交换债发行方式,将现行的资金申购改为信用申购。深交所、上交所则针对可转债发行过程中产生的资金冻结等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可转债的发行方式和细则。这意味着,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申购实行与新股申购类似的机制,不需再提前垫付资金。

多重利好结合,促使可转债获得不少上市公司青睐,也使得可转债市场快速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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