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乡人“秋后算账”的风俗文化里,或许还蕴藏着浓浓的人情味
“霜降过后秋将去,秋后算账正当时”。在济南市南部山区这儿,有个“秋后算账”的俗语叫得很熟。每当进入冬季农闲之时,我们长清东部山区的家乡人,总会想起“秋后算账”这句谚语来。
旧时,“秋后算账”的原意是指富人向穷人收租子,平时没什么可收的,只好到了秋末,穷人有了收成之后才能向富人交租。也就是说平时的债务或其他的东西,暂时积累下来,等到一定时间再一起解决,讨回所欠的。其实,“秋后算账”的本意是指秋收后结算账目。因为北方农作物每年只耕作一次,春天播种,秋后收获,所以这一年中欠下的费用就可以在秋后算清了。
尽管“秋后算账”还有另一层寓意,就是等事情发展到最后阶段再判断谁是谁非,待到事后再对反对自己的一方清算处理。但是,“秋后算账”并不单纯是事后清理报复的意思,而是历史上农村生活的一种现象。
“秋后算账”的真正印象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每每到了春暖花开之时,便有挑着“弯弯弓”扁担,并拖着长长音调,来庄上叫卖小鸡的人。卖鸡人的扁担挑子刚一放下,就有闻声而动的村妇围拢上来。她们争相在“吱吱”乱叫的鸡笼前挑选小鸡。不过,卖小鸡的外地人并不急着要钱,先把小鸡赊给庄上的大娘大嫂们。村民们买了小鸡之后不用忙着付现钱,只要把小鸡钱记在卖鸡人的账本子上就行了。到了秋后小鸡都已经长大,成鸡或鸡蛋能赚钱得利了,按数还钱或给只大公鸡就行了。当然,不用担心算账起纠纷,因为那时候人们的信用值很高,互守信用,遵循承诺,很少有耍刁论堆赖账的。
记忆最深的是当年“走集体”,吃“大锅饭”时的“秋后算账”。那时候,全靠劳力干活“挣工分”吃饭,其中一些人口多、劳力少的家庭分到的粮食少得可怜,常常“吃空粮”。那时候,一个工日按10分计算,一位“整劳力(有力气的男爷们儿)”在生产队里拼命地干一天挣10分,一位“半劳力(家庭妇女)”挣5分,一位未结婚的大姑娘或体弱的成年男人是7分左右。而到了农闲清欠、秋后算账的时候,劳力多的“余分户”可以领到几块、几十块,甚至上百块钱的“余粮款”。当时,这样的家庭很让人眼红眼热。而劳力少、工分少的“缺分户”就没那么好过了,只能给集体拨“缺粮款”,向集体买了工分后,多分些粮食渡难关、过日子。不过,这令人生畏的“缺粮款”也不是那么好“拨”的,那时候,我们兄妹小,就靠父亲一个整劳力养家糊口,是出了名的“缺分家庭”和“缺粮款户”,尝尽了吃不饱饭的苦头,以至于我如今落下了“身轻如飞燕,瘦比南山竹”的“健美”形象。
那时候,家乡的一些铁匠炉,或诸多杂货铺子也都是“秋后算账”,先把账目赊欠着,待到秋后手头有了钱之后再算细账、算总账。其实,就是到今天,家乡的一些小饭店、小卖部、小作坊,以及工程项目、果园山片中的承包费用等诸多交易,仍然还流行着现代版的“秋后算账”。因此,我一直认为,在家乡人“秋后算账”的风俗文化里,或许还蕴藏着浓浓的人情味儿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