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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9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综合治理消除“脚下之危”
杨明生

8月23日至25日,兰州市区3天内连续发生6起路面塌陷事故,多名行人受伤。8月30日下午,兰州市主城区酒泉路北段再次发生马路塌陷,市政部门已进行围挡抢修。

本该平坦安全的城市道路,缘何频繁上演险象环生、步步惊心的塌陷事故?除了极端暴雨天气造成土质疏松、地下水自然流动沉降等自然因素以外,恐怕还有人为因素。在规划建设中,很多城市重地上轻地下,上下未能统筹兼顾,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建设仓促上阵、无序发展;综合管廊建设明显滞后,道路时开时合如同拉链;地下设施施工不规范,地下管线回填不密实,留下安全隐患。而在管理上,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多家建设、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相互掣肘,责任主体不明,基础数据不清,信息交流不畅,资源难以共享。与此同时,由于来自地下的危险难发现、难防范,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也远远没有跟上。

要想消除“脚下之危”,让公众在城市安全行走,关键在于各地建设管理决策者要切实转变“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维护”的观念,要更加注重地上地下协调发展、相关部门之间整体联动,保障地上地下各种建设行为在统筹管理下有序推进。要系统研究出现塌陷城市灾害发生的规律,落实常态监管制度,注重抓源头、除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深入摸清城市“家底”、及时弥补“地下欠账”。要大力推进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搭建完善、高效、开放的基础设施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的精细化。当然,更要明确建管责任主体,让失职问责机制成为建设者、管理者的“紧箍咒”,促使其尽责、守责、负责,全力营造安全宜居城市,逐步提升市民获得感。

总之,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地下设施、地下管线越来越多,加强综合治理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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