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玫、通讯员建军报道:温州辖内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近年来积极向外拓展发展空间。通过搭建金融桥梁,在支持欠发达地区金融发展的同时,也有效促进了“温州人经济”和“温州经济”的互动发展。
温州银行业“走出去”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四种:第一,在外设立分支机构。温州银行作为辖内唯一的法人城市商业银行,目前已分别在上海和浙江省内设立了7家分行,壮大了实力;第二,在外批量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浙江温州鹿城、瓯海、龙湾、苍南农商银行4家机构已获批设立60家村镇银行,目前在贵州、江西、河南、河北、浙江、福建、陕西、上海等地已有36家开业;第三,对外投资股权。2013年开始,辖内农合机构分步骤实施股份制改造,吸收民间资本,提升资本充足率。为避免资本金闲置和资源浪费,温州银监分局鼓励辖内法人机构向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股权投资。截至2015年12月末,浙江温州鹿城农商银行投资吉林蛟河农商银行4200万元;浙江苍南农商银行投资吉林环城农商银行7500万元、吉林磐石农商银行4950万元;第四,异地设立职能部门。一是在上海、杭州等设立相关职能部门。比如温州银行把金融市场、投资银行、计划财务等亟需产品创新和市场拓展的部门迁至杭州,并在杭州设立软件开发中心、票据中心、信用卡直销中心等;二是在村镇银行集中的地区设立村镇银行管理部。温州城区3家农商银行均成立了专门的村镇银行管理部门,其中浙江温州鹿城农商银行还在贵州省设立了富民村镇银行管理部,对贵州省内已设立的13家富民村镇银行行使“管理、服务、指导、协调”职能,并作为属地村镇银行的代言人与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沟通。
为规避银行向外发展风险,温州市银监分局要求进一步提升法人机构的管理水平。一是要求全面评估风险状况,做好风险预案;二是要求发起行逐步将管理转向服务,做好后台监督、内部审计、资本控制等工作,减少直接干预。针对部分农商银行在个别省份只有1家至2家村镇银行的情况,鼓励主发起行间资产互换,以进一步提升规模优势,有效整合资本和管理资源,实现“集聚模式”效应。
与此同时,尝试设立村镇银行金融服务公司。目前,温州银监分局与辖内的农商银行,特别是批量发起设立较多村镇银行的浙江温州鹿城、瓯海、龙湾农商银行正在论证成立村镇银行金融服务公司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另外,发挥金融在经济交流中的作用。辖内法人银行机构通过向外发展,与当地温商建立了密切关系,在温州市政府的招商引资等有关经济活动中发挥其在“温州项目—法人机构—在外机构—在外温商”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